喜欢纹身。
毕竟在大部分人眼中,有纹身的不是黑社会流氓就是街边太妹,普通人还是挺排斥这些的,而这也是让李春雷无奈的地方,明明也是一门艺术啊。
之前这位客人打电话跟他沟通过,所以他大致知道对方的需求,包花臂,图案是人家自己定的,李春雷觉得没什么问题,便和他约好了今天过来。
“程先生,包个花臂怎么着也得十几个小时,咱们一天干不完。”李春雷做准备工作的时候会跟客人说一下流程,“不过这个也跟个人的忍受能力有关系。”
“程宇风。”青年笑的很温和,“叫我名字就可以了。”
“名字挺诗意的。”
程宇风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
“学问。”李春雷坐到程宇风面前,示意他脱掉上衣,把左臂架了起来,“可能挺疼的,咱们先做半天吧,要是连做八个小时怕你受不了。”
“哈哈,大老爷们儿还怕疼?”
“这可没准。”李春雷面无表情的说:“在忍受疼痛这方面,其实女人要比男人能忍的多。”
“是因为女人有大姨妈么?”
“可能吧。”
之后李春雷就没说什么了,做好消毒工作,他就开始纹线了,但是程宇风似乎是个话唠,一直问东问西,李春雷带着口罩懒得多说,就问道:“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啊?”
“我?咬文嚼字的。”程宇风解释,“写写字赚赚稿费。”
“怪不得。”
“什么?”
“哦,没事儿。”李春雷觉得这人还行,蹲了半天也没喊疼,“写什么的啊,说不定我还看过呢。”
程宇风噗嗤笑了一下,“我写的东西你肯定没看过,看过那还得了?”
李春雷抬头问道:“哟,写荤段儿的啊?”
“差不多吧。”程宇风的表情很神秘,“不过还不一样。”
他们这么有一搭无一搭的聊着,程宇风懂的很多,天上地下古今中外都能聊点,就连李春雷这种学美术出身的人,程宇风都能和他扯点中外美术史,按他的话说就是,写小说什么样的人都会写,为了力求真实,所以什么都得懂点。他原来写过一个主角是个画家,写之前专门研究过这些。
凭这点,李春雷有点欣赏他。
到中午的时候,李春雷一直低着头觉得脖子快要断了,就暂停的工作,说午饭后继续。这会儿韩蒙也醒了,睡了一觉果然精神好了一些,他走到外面李春雷的工作室,见客人还在,就对李春雷说:“春哥,中午吃什么啊,我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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