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说。”
“你为什么会进幻岛,男画手画耽美的不多,你是?”
你是?
路边歪了下头,分析程宇风这两个字的含义,他看程宇风的眼神很笃定的样子,就用手指挠了挠头,说:“天性不可夺。”
“嗯哼。”程宇风像是得到确认一样,“It is in the nature。”
“说人话。”
“好吧好吧~”程宇风噗嗤笑了出来,“下次等我开新文请边城大大赏脸继续合作好么?”
“是你赏我脸吧,那么多人排队求你临幸呢,我这何德何能的。”
“可我就喜欢你啊。”程宇风尾音一挑,带着开玩笑的意思。路边只是附和他笑笑,并没接他的茬。
两人一顿饭吃的极慢,饭后程宇风非要拉着路边压马路消食。
难得没有雾霾,冬日的午后,阳光很柔和,他们俩在胡同串子里来回走,安静至极,脚步声都听的特别清楚。程宇风说,他原来写过一个挺接地气的现代文,是他刚开始写文的时候想的故事,那时候他没名气,也没有多少读者,可那时候的故事,每一个他都倾注了很多心血,只可惜没人看。
路边问他,你写小说有带入过自己么?程宇风就笑着摇头,说带入自己容易陷入其中,写东西其实是很理性的,要能客观的面对每一个角色的喜怒哀乐,虽然会喜欢或者讨厌自己写的人物,但要给他们最合理的情节和归处。
路边又问,那你最喜欢自己写的那个角色呢?
程宇风回答,就是他之前说的那个现代文里的主人公,一个躲在胡同里画画的人,与世界格格不入,孤独。
哦,路边回答。
冬天日头下去的早,路边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一推门,发现商晔在家。
“你回来的好早啊。”路边把大衣挂了起来,闻了闻屋子里的香味,“你做饭了?”
“最近手头工作可以结项了,以后会闲点。”商晔见路边回来,便从厨房里把菜端了出来,“今天去哪儿了?”
“随便逛逛。”
因为中午吃的太多,这会儿完全不饿,但是商晔亲自下厨做饭,路边觉得如果自己不吃的话,可能会活不过今晚,于是就象征性的加了两筷子,一直扯别的话题聊,感觉差不多了就把碗一放,说自己吃饱了。
商晔抬眼问道:“今天吃这么少?不好吃?”
“没有啊。”
“你今天没去李春雷那儿啊。”
“没有。”路边诚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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