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会习惯性忽略掉手机的存在,等看到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过去多久了。后来程宇风就摸清楚了,改给他打电话,路边一向秉承有事说事,所以程宇风找他每次都有那么点事儿。
谈及最多的是下次要写的新文的内容,可能是作者的通病,程宇风脑洞大的怎么也填不上,总是会说一些很天马行空的剧情,路边只能附和。程宇风说新文是个现代文,想写个画家的故事,让路边给他讲讲,取取材。
路边无奈的说,你当初不是写过一篇么。
程宇风回答,这次要写长篇,要认真写。
路边放下速写本,摸起手机的时候已经快晚上了,看着屏幕上的信息停留的时间,原来他又忘记回复了。他想了想,问程宇风,认真的写一篇狗血三俗文么?
刚发过去没一会儿,程宇风就秒回复。
“你喜欢看什么样的?”
“我是文盲,不喜欢看书。”路边挠了挠头,继续补充,“而且我品味太烂啦。”
“不会吧,你画画那么好。”
“这个又没什么直接关系。”
“那我就写一个功底极好但是品味超级烂的画家好不好?”
“无聊。”路边抬头看了看时间,李春雷今天一早就出门了,只给他留了午饭,现在已经到了晚饭时候,他感觉李春雷估计会浪的忘记回来,就打算自己出门觅食,顺手回了程宇风,“不说了,我出门吃饭啊。”
“你还没吃饭呢啊?”
“嗯,这不陪你聊了一下午天么,哪儿有时间吃饭。”
程宇风顺杆爬,“哎哟,那还真是我的不是,要不小的我请你吃饭赔罪?”
路边想了想,“好啊。”
说到底还是怕无聊怕孤单寂寞冷的人,何况吃白食。
程宇风很迁就路边,吃饭的地方就在路边附近,路边觉得自己命格有问题,要不然怎么老能遇见装逼犯,动不动挑饭馆的制式就特别大,比如眼前这个自己平时只会路过的饭馆……两人前后脚到,路边眼大肚子小的点了一堆,程宇风倒也不含糊。
“你最近不怎么画画了?”程宇风问道,“微博上也不见你发东西。”
“我住在朋友家,没带笔记本。”
程宇风眉毛一挑,“同一个朋友?”
“啊,不是,现在住在另一个朋友家,就是春哥,给你纹纹身的那个,我和他住在一起。”
“那你之前那个呢?”
路边犹豫了一下,说:“之前那个关系说不清。”
程宇风了然的噢了一声,笑道:“也是江湖儿女不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