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一幅他很早前脑补到被秒杀的画面。那只漂亮的肥狗和穿着睡衣的郑思远并排坐在沙发上。地主煞有其事的看着电视,听到动静转头看他然后叫了两声,郑思远带着耳麦对着笔记本说话,大概是在跟谁视频,让麦盟头大的是郑思远叽里咕噜说的是英语。
哦,天杀的英语,麦盟讨厌死它了。他是“中国人不应该学英语”理论的死忠支持者,他学英语的唯一动力就是考试。自大学四六级都擦线过了之后就再也没学过。所以麦盟的英语水平只限于应试的读写,听说能力几乎为0。。
宋早的口语倒是很不错,似乎上大学时还考了雅思要出国,但最后还是留在国内进了市里的乐团。是不是因为蔡谢在这边读研宋早才留下不走的麦盟不清楚,但他听蔡谢提过,按宋早的水平,只要再用心一点,去中国爱乐都是屈才。宋早在音乐上很有天赋,三岁开始学钢琴,初一就考到了十级,少年宫的老师很喜欢他,推荐他参加各种比赛,但宋早拿了一次冠军后就不想再学了,然后转去学长号,后来考到了上海的一家音乐学院,毕业后回到这边。
想到宋早和蔡谢,麦盟也不知道他们和好了没有,不过交情接近20年了,应该没问题。当然别人的事他并没有想很久,因为郑思远去掉耳麦跟他打招呼了,他伸长脖子朝门口看,“就你自己?”
麦盟点头,“还能有谁?”
郑思远笑,“要跟我决斗那位啊。”
麦盟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你吃醋了?”
郑思远摊手,“如果我吃醋你很高兴,那就当我吃醋了吧。”
麦盟不依不饶,“不要模棱两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郑思远抱过地主放自己腿上,不看麦盟,“分那么清有意义吗?”
麦盟点头,“这是严肃的态度问题,别再敷衍我了。”
麦麦,你太较真了,会把事情弄僵的,放松一点啊。地主,你也学着嘴甜一点嘛。
22
麦盟盯着郑思远的眼珠一动不动,郑思远的脸色慢慢暗了下来,就在气氛剑拔弩张到就要爆发的时候,趴在郑思远腿上的地主突然站起来冲着麦盟汪汪汪大叫,还呲牙咧嘴作势要咬。
郑思远几近爆发的怒气被打散,他摸着地主的头把它拉回自己怀里,被郑思远抱住的地主仍旧执着的扭着头对麦盟狂吠,直到麦盟起身坐到旁边的椅子上才罢休,它满意的转过头向郑思远邀功,就像刚刚驱逐了一个小偷。
郑思远看着麦盟无辜又无奈的表情,还残存的那一点儿怒气也没了。他低头抓地主的下巴,“刚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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