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长舒了一口气,仿佛终于甩掉了一桩大麻烦。
看到她一脸轻松,林凤麟脸上的表情越发奇怪了。
陆秀懒得理他,昂首挺胸,大步走出了书房。
这天下午,林府出奇的平静。大概没人想到张瑞云会如此干脆地答应离婚,连原本预料中,会为了大姐的事过来向她兴师问罪的林母都没有过来。
一个人对着雪景枯坐实在无聊,又不想继续绣那幅会引起不好回忆的鸳鸯戏水枕套,陆秀只得去书房跟林凤麟借书消磨时间。
挑来挑去没什么想看的书,最后在林凤麟惊异的目光下抽出了英文版的肯明斯诗集。
“你看得懂吗?这本书我可是只有这一册!”果然,一脸紧张,表情仿佛生怕陆秀为了泄愤把那书拿出去烧掉。
陆秀哭笑不得,只得随意翻开一页,当场给他念了一段。她的英语水平虽然比不得他这种留过洋的,但好歹当年大学时也是过了英语六级的。而且口语还从小受到老师的称赞,虽然因为经常看美剧,口音已经被潜移默化成了美式。
这首诗很不错,加上下午的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驱散了一直挥之不去的寒冷,念着念着,陆秀的心情竟也跟着好了起来。
念完,她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念的竟是那首著名的《我将你的心带在身上》。我将你的心带在身上,用我的心将它妥善包藏。(i carryyour heart,i carry it in my heart.)这分明是最佳的分手告白。
操操操操操……
林大文豪向来心细如发,看着他那慢慢由惊异转为柔软的眼神就知道,他肯定往着陆秀最不希望的方向想去了。
陆秀欲哭无泪,落荒而逃。装逼不成反卖蠢,说的就是她。
至于突然暴露英语水平这一点,她倒是一点都不担心。她家里那四个哥哥,每个都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她不会反而显得奇怪。实在不行,还可以说是跟在哥哥身后偷学的。反正她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开,等到他们意识到不对,肯定已经找不到她了。
问题是,她怎么就偏偏念了那首啊!哦,是林凤麟不好,他肯定经常翻到那一页,所以才会一翻就中!操!一想到他可能曾经对着许微柔念过同一首诗,她就觉得恶心得不行。她此刻,简直恨不得对着身体的原主以死谢罪!
可惜,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再郁闷也来不及了。
郁闷难平,陆秀难得做了一件幼稚的事,撕下那一页,丢进了燃烧的火盆。看着那首诗在火焰的舔舐下化为灰烬,心情才终于稍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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