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漂亮了,她都有些不舍得换下。如果是在后世,她肯定已经忍不住拿出相机开始摆pose,凸造型了。
自恋完毕,踢掉鞋子,她才意识到今天的造型存在败笔。
鞋子不对!
脚上的鞋子是之前去裁缝铺回来的路上随便去鞋店里买的,虽然都是高跟鞋,但却是最普通的款式。以后世的眼光来看,实在是土得掉渣。还好身上的衣服是曳地的长裙,遮住了鞋子。要是露出来,整个造型的效果都会大打折扣。
望了望身上的衣服,陆秀微微一笑,脑中闪过了一个念头。既然衣服可以定做,那么鞋子肯定也能定做才对。明天让张汉声去打听一下,哪里的鞋匠师父手艺比较好,把后世自己最爱的那几双鞋子复制出来。
这个时代的高跟鞋高度有限,反而让后世因为工作穿惯了十厘米甚至十二厘米恨天高的她有些不太适应。总有种在穿妈妈的鞋子的感觉。
《小说月刊》的编辑部就在上海,第二天醒来,她之前寄出去的《乡村教师》便有了回音。从张妈那边接过信,打开,陆秀再度大惊失色。
因为她看到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张先生,你怎么又换笔名了啊?”
看完信,她才知道之前那个扒了她马甲的倒霉编辑竟然又换工作了。这次编辑部倒是没失火,只是杂志经营不善,倒闭了而已。那位编辑运气不错,没过多久就成功在《小说月刊》找到了工作,也不知道是不是缘分,审稿的第一天就从笔迹一眼认出了陆秀。然后,他又跟之前一样,毫不犹豫地把陆秀给卖了。
北岛那首诗恰逢其时,刷的存在感实在太足了。如今北岛的大名全国上下早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连贩夫走卒骂人的时候都会来一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简直堪称一诗成名。得知大名鼎鼎的北岛先生竟然投了稿,虽然是小说,还是引得整个编辑部上下都震动了。把《乡村教师》在整个编辑部内传阅了一遍后,竟然有人从废稿里面翻出了《回魂尸》。没办法,对比那些着眼于现实的小说,这脑洞,这风格实在太特立独行了。一对比笔迹,当初把《回魂尸》扔进废稿堆里的小编辑脸都白了。
这封信是《小说月刊》的主编寄来的,看到落款,陆秀差点没被吓傻。竟然是周广平,未来文坛的领军人物周广平,上辈子曾经在语文课上把她虐得欲仙欲死的周广平。
不知道是北岛很对他胃口,还是他最近心情不错,这封信里他一改往日犀利辛辣的文风,语气相当之诚恳。惹得陆秀确认了好几遍才敢肯定自己没有看错人名。他在信里先对陆秀竟然屡次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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