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公寓门前站了很久,站到额角的汗淌到唇边,眼前因热泛起一阵阵白光。
MD,这天气,还真热。
我撇撇嘴,决定什么也不想。今天预定,是篮球队暑假组织,去市体育馆看场子打热身,这事儿比刚刚那段莫名其妙的话重要多了。
第一次去市体育馆打球,酣畅淋漓,大爷我一时得意忘形,打球发了狠,对谁都不手下留情,一场下来,不光吓倒了对手,还吓坏了队友。
不过总而言之结果还不错,赢了,还赢了挺多,挽回了大爷我有点郁闷的心情。
回去时接近下午五点,正好是一天阳光最温和的时候,在空调间闷久的人都争先恐后上街放风,街上挤满了大人小孩,比下午热闹多了。
我出了一身汗,带得矿泉水正好喝没了,于是告别队友一个人拐到小店去买冰水。
后来我每次记起这一天的场景,都会想到,所有巧合难道都是偶然的么。
如果那天我送路美人去机场,如果那天我翘了练习,如果练习时没有竭尽全力,使得力气尽失,如果我没有从这条路回去,如果我没有拐到这里买水,那我是不是还会沉浸在云端,躺在梦中,却还以为身处现实里。
那天我透过矿泉水瓶看见的场面,过了多少年月,都会模糊成一副画。
这幅画,曾经多次出现在想象里。
背景是凯旋的城堡,和夕阳西下橙得像金子般的颜色,主角是皇宫马车和骑士,骑士佩剑,优雅地半弓着身体,一手贴着心脏的位置,一手扶着车中人出门,马车里坐的大概是童话里的王子,伸出一只手,高傲地搭在门外人的身上,只露出半边脸,和微微上扬的嘴角,却能将戏里戏外的人制服。
这个场景,大概想往了多久呢。
掰掰手指,如果从七岁第一次在树上看到大灰狼算起,那起码也快十年。
我易言的内心,居然住着一个这样的小人,没心没肺地勾勒童话的轮廓。
然后我看到了这幅画,他穿西装,握着他的手,小心翼翼替他打开车门,扶他下车,搂着他的肩膀,像凯旋的骑士带着尊贵的王子,傲然而归。
王子和童话中一样一头金发,惘然高傲,美得惊为天人,骑士有着深灰色的头发,痞痞的笑容,薄薄嘴唇,能说出这个世界最好听的话语,手指很长,弹出优雅旋律的指尖,轻轻握住王子的掌心。
画面无限拉长,变成了一帧一帧的慢动作,世界仿佛静止,直到两人相伴,走进街边的西餐厅。
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把整瓶水灌进了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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