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还是继续笨拙着,永远红不完的脸大概最大胆的话语便是“学长,假期这么长有些不习惯”这种低端的旁敲侧击。
至少要得到一个约定吧,顾廷末想着,却没有想到,在自己开口之前会看到这么一幕。
那种因为一句话而整颗心脏都揪紧的感觉,让人疼痛得有些窒息。
这个世上最伤人的并不是暗恋无果,而是自作多情。
顾廷末的酒量并不算大,只不过酒品好得出奇,喝多了不吐也不闹,安静地坐着一语不发,比平日还要沉默。唐宋已经“上完厕所”回到了旁边,红扑扑的脸上还有些未消散的红晕,他紧张的时候就习惯折腾自己的手,无论是绞手指还是把握在手中的反复的换手。
啤酒瓶子已经在双手之间颠了三十二次了。
是告白成功之后的兴奋么?紧紧抿着的双唇有些泛白,脑海里却还是不断的回放着之前看到一幕。
当时的思绪似乎有些混乱,只记得那晚很大的雨,满身都是雨水腥腻的味道,握着唐宋的手在雨中奔跑,像是要把什么洗涤干净一样。
压抑了一整晚的感情实在他听到唐宋红着脸说了一句:“我喜欢你,学长!真的真的好喜欢你!”之后彻底爆发的,这么熟悉的神情,和在庭院里看到的一模一样。
是因为毕业狂欢所以开的劣质告白玩笑么?
知道这种玩笑此时此刻多么多么的讽刺么?
想听到什么答案?想看到他无措的表情而后大声的嘲笑么?
喜欢,多简单的两个字,一共就十八画,为什么要这么轻易的说出口?
什么样的程度才叫喜欢。
是可以拥抱着感受对方的心跳,亲吻着宣泄剧烈的欲望,可最后真真正正的占有再也无法逃脱。
……
顾廷末以为,这辈子大概再也不想“唐宋”二字,就像那被蔬菜污了的牛奶一样,无论如何喜欢牛奶的香甜,也无法释怀蔬菜的味道,于是索性都弃之。
高中毕业之后顾廷末考上了A市医科大学,说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父母都是医生走到这一步似乎都是顺理成章。
然后是大三那年作为交换生到加拿大留学,再回到国内已经是两年以后的事情。
五年的时间,那杯被丢弃的牛奶定然早就变质挥发,成了别的什么再也不会占据他半分心思的东西。
所有一切理所当然的以为却在五年后的一个夜晚被完全推倒。
再次的重逢才让顾廷末知道,原来,丢弃掉的那些东西,并不是不喜欢了,只是喜欢得还不够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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