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日
艾伦·艾恩森伸了个懒腰,打著哈欠,他掏出口袋中的员警徽章,随便向在场协助的员警表明了自己警探的身份後,越过纽约警局所设的警戒线,慢慢地走进犯罪现场。
这个星期的休息日,又泡汤了。艾伦在走近现场时,浑浑噩噩地想到,挠了挠自己那头鸟巢般的卷发,考虑著自己是否该换一份不需要二十四小时待命的工作。
案发地点是下纽约港的集装箱码头。由於发现死尸的缘故,现场的作业已经暂停,一些警员正为在场的工人作著口供,技术人员在对现场的一些情况进行拍照。队长约翰松·早在警戒线旁不远的地方等著他,一见他那副不修边幅的样子,二话不说上前一阵暴敲。
“你这个混小子,去干什麽了!”
“啊!痛痛痛头痛痛……死老头你给我轻手点!”
因艾伦的惨叫声太过凄惨,周边现场的技术人员不约而同地向声音起源地看了一眼,下一秒纷纷迅速转移视线。在纽约警局工作的人都知道,凶杀组的队长约翰松是个暴躁的人,一旦发现有人偷懒,那人必定会遭受和艾伦一样的酷刑。
纽约警局有句话,叫约翰松的暴躁的程度,如同常年活跃的火山,地表下稍有震动,熔浆就会随之喷发。
约翰松·在纽约警局里,算是个传奇的人物。每年的升职考试虽取得不错的成绩,却总因为性格问题总败在面试与心理测评那两关,无法高升,以至於常年占著纽约警局凶杀组队长的位置。
虽说如此,但依旧是不能小看当了十多年警探的约翰松的能力。比起探案,约翰松更擅长栽培新人警探,每个被他提拔的警探,不是被联邦调查局相中,就是被政府机看中。
约翰松的这一点,验证了一条道理:上帝关上了某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道窗。
只是,每一年约翰松带出的警探,都不多,今年更是稀少,他选中了一个性格和他差不多冲的小夥子——艾伦·艾恩森。
年仅26岁的艾伦,做事勤快,也充满干劲,在警局里是个朝气蓬勃的正面角色,却有一点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他那智商不到100,只能单核运行的大脑。
“我去找凯尔了!那个家伙不知道又跑去哪了!不在家,打他手机又不接。”艾伦不满地朝约翰松大声地嚷著,明明同样是警探,为啥对方就能大大方方翘班,早退,迟到。而他每次这样却只能换来队长一顿暴打的摧残呢!
果然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每次艾伦揉著自己头上那个肿起的肉包,都会不经意地这麽想到,等他有手下,或者有一天他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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