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点。”
独自驾着吉普在无边无垠的草甸上颠簸,车上准备了用以果腹的干粮,在远离人居的戈壁待了几天,过程中成功甩掉了一路跟踪的、不知是父亲还是那个女人派来的人,沿着草甸上不时出现的骨架和腐烂的藏羚尸体,越野车驶入一片草木焦黄的浅滩。
这里离公路和人烟已经很远,看地貌,碰运气也许可以遇到那种濒临灭绝的“软黄金”。
凌风支起帐篷,晚上在车里躲避可能出现的狼群,白天在帐篷边涂涂画画,寒风猛烈的时候,他就跑到帐篷里抱着腿回想自己还没开始就宣告结束的初恋。
“学长,我们……可以交往吗?”
绿树掩映的塑胶跑道边,阳光照在那位他暗恋的少年脸上,对方的脸色由平常的温柔关怀瞬间变得震惊而陌生。
“歹……歹势,我对男生没兴趣。”
对方说完就想跑,凌风面红耳赤,笨拙地拽住对方的衣角:“不要紧……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对方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扯回自己的衣服:“就……不用了吧!不好意思我还有课……”
对方断然拒绝,凌风抿紧嘴唇站在红白塑胶跑道边,眼看自己仰慕的人奔跑消失在绿荫尽头。
当天晚上他很晚才回家,进门就挨了父亲一顿打。他藏起来的漫画全部被发现,摊开在父亲手边茶几上的几本,都恰到好处地翻开男主角们热力四射的床|戏环节。
那一顿揍,差点让他死了。肉|体上的责罚倒是其次,前一分钟刚刚失恋,后一分钟自己作为精神慰籍的书本都在火中化成灰烬。遵照父亲命令,在祖宗牌位前跪了一整夜后,他趁家里没人,收拾行装只身出门。
十多天在戈壁的修行,他走过飘扬五彩经幡的神堆,半夜车停在路边的时候,旁边经过一个又一个五体投地膜拜神祇的藏民;他曾经身披白色的礼敬法器,在朱墙金栋的著名宫殿前转过经筒。然而宗教中的故事在当刻,并没有令他彻底缓过劲来。
远视白雪覆顶的连绵群山,他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到那种生物的美丽样貌。
于是他驾车南下,偏离主道开了两天,到了这个藏语称作“阿青岗加”的地方。
守了两天,什么收获都没有。直到第三天一早,他打开车门,一眼就看到了浅浅的河滩边缓慢移动的十几头矫健漂亮的身形。
它们模样温驯,沿着河滩静静吃着地衣和绿草,广袤的天地间向上竖起雉鸡翎般的长角。
藏得真深啊,不够虔诚的人,怎么才能找得到?
凌风拿上画具,坐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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