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出手指在他的剑尖上轻轻一抹。然后把带血的手指头伸向他眼前左右晃了晃。“晕不?”
他直愣愣地杵在那里,恶狠狠地瞪了我不少会儿。然后小脸煞白,两眼一闭,一头栽进我的怀里。
操!他真的晕了。
第 4 章
四
1
我把那个不省人事的倒霉蛋扔进一家客栈。用现代的标准来定义,这家客栈是准五星。
我走得匆忙——这是拜他所赐;我没有带钱——这也是拜他所赐。所以我有充分的理由对他进行并不怎么光明正大的人权侵犯——搜身。一边压在那刺客身上信手乱摸,一边祈祷老天爷能让我从他身上摸出银票——否则我就只能留在此处刷碗,而且还得做好店大欺客的思想准备,也许稍不留神就得在这儿苦干三年。
把他里里外外摸了三遍都没有找到哪怕一枚铜板。正当我悲从中来、怨天尤人之际,老天爷似恰巧眯完盹儿,睁眼瞅见一个帅哥正在另一个帅哥身上摸上摸下,立马虎躯一震,漏了个响屁——我是说,它打了个响雷。那个雷炸完后,一张银票从刺客身上不知什么地方悠悠然然飘了下来,不偏不倚落在我的脚边。银票上的数字不小,能把寻常老百姓的嘴给乐歪。曾有一首传遍大街小巷的口水歌唱道:上帝是个女孩。佛门弟子的慧根让我立马顿悟了,头顶那个也许叫作耶和华也许叫作释迦牟尼也许叫作别的什么的老大不仅是个女孩,而且还是个耽美狼——这一切就好解释多了。
爬下床,拾起银票。突然想起一句格言: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趁火打劫这种事显然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君子不屑也不该做的。人们习惯把“大丈夫”定义为“伟岸的男子”。我对自己的道德情操丝毫没有信心,但“伟岸”二字无疑戳中了我的死穴——它或多或少总牵系着我后半生的“性”福。
趴于那小子身上找银子时,碰巧搭到了他的脉搏。久病成医,我虽打小身骨皮实耐揍,但四年待于倪珂身边也与长病无异。登时明白了刺客晕厥的真相:当时他在胸腔凝着一口真气打算与我贴身肉搏,结果被我用手指抹剑尖这么个明显让他觉得弱智到不可思议的行为吓了一跳,一口气就此走岔。加之身上原本带伤,也许是陈年旧伤。两厢作祟,便顺理成章地晕了过去。
轻轻把他扶起,盘腿坐到他的身后,定心将我的内力缓缓输入他的心脉。直至于他体内乱窜的真气逐步被我逼为一处,才慢慢扶他躺下。
那张小脸本像封了一层蜡,泛着死气沉沉的灰白。运功为他疗伤后,渐渐透出桃花的淡红,显然气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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