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黎微当初的那段恋爱关系,其实就是两个孤独的少年男女相互陪伴,实在谈不上什么爱不爱的。对于他来说,真正的爱情,只有姜米。
黎微从身上取出钱包,在钱包里翻出一张小小的照片递给冯斯,冯斯接过照片来,只看了一眼就像屁股下有钉子一样跳了起来,忽然间有一种头发都要竖起来了的感觉。
这是一张普普通通、可能是在随便哪个街边小店照的大头贴。大头贴上的一男一女,女的表情矜持,男的却笑容十分灿烂。
女的是黎微。男的,是刘鑫。
那个自己把自己切成了碎片的网络时代新富豪,刘鑫。
冯斯眨眨眼,又眨眨眼,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最后他缓缓地把大头贴递还给黎微,重新坐下来。
“刘鑫……过去是你的男朋友?”冯斯斟酌着词句,“可是,他是一个有钱人,而你……而你……”
“而我很穷,对么?”黎微说,“你如果还算是了解我,你就应该知道,我从来不愿意去依靠谁。我爱的是他,不是他的钱。”
“你说得对,不然你也不会和你爹娘闹翻了,”冯斯点点头,“你一向是这样的纯爷们。但是我们在精神病院碰面的时候,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因为那时候刘鑫刚死没多久,我不愿意把这些烦心事拿出来说,”黎微回答,“事实上我躲进疯人院的时候,虽然的确是找朋友帮忙进去的,有时候却真的需要吃镇静类的精神药物,不然我的附脑没有办法平静。”
“也就是说,你也并不是突然发现你拥有附脑的,而是老早就知道,”冯斯摇摇头,“这可奇怪了,当我们一起遭遇刘公子时间停止的时候,你说你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当时你的表情自然极了,半点也看不出是在撒谎。”
“我好歹也是个九线小演员嘛,何况我当时没有撒谎,说的是实话,那时候我的确对守卫人世界和附脑一无所知,”黎微说,“一直到后来我们分开了,我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跟你从头说起吧。”
“我离开老家来到北京不久,就认识了刘鑫,换了几次男朋友之后,就和他在一块儿了。”黎微回忆着,“他一直上海北京两地跑,还时不时出去登山探险什么的。我很喜欢这样,因为以我的性子,担心两个人天天在一起会产生厌倦,经常不见面反而好。”
“这话挺像你的思路。”冯斯一笑。
“大约两年前,他去了一趟西藏的羌塘无人区,准备征服那里一座不太出名的雪山,结果出事了。”黎微说,“他们遇上了雪崩,同去的人都死了,只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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