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堂自己做,也是能做好的。”
虽然黎膺这么说,凌蔚哪听不出来帮助之意?凌蔚有些感动。秦王爷果真是个好人。虽然秦王爷或许真的不缺这点钱,但是这对他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
虽说分家后他被分了不少东西,但是因为父母还在世,父母的东西大部分自然不可能分给他。他能分得的也就是京中的一些产业和一些金钱。
凌蔚刚看到自己得到得东西,还很高兴。待自己真的分家出来,开始人际往来之后,才发现,这钱,花起来,真跟流水似的,哗哗哗就没了。
而大户人家家中都有存粮的习惯,以免遇到天灾人祸,颗粒无收的时候。特别还没安定多少年,各家各户都把存粮作为重中之重。凌蔚分得的田地还没倒收成的时候,他现在吃的粮食还是当初分家的时候分得的。
若是父母双亡,家中的私产,他和凌韫应该一人一半。但父母皆在,这分多少,都是父母说了算。虽说一般而言,父母都会在表面上做到公平。
但是凌梧不是一般人。
一般人也不会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把优秀又得帝宠得儿子分出去。
所以凌蔚所得的东西其实是非常不公平的。凌梧自己留下了大部分的财产,只把京中的土地和店铺分了一半给凌蔚。而鲁国公府的根基在东南,京中的好田地和好地段的店铺没多少。
而财产银两,什么有价值的珍宝,凌蔚一样都没得到,凌梧还要留着自己用呢。所以凌蔚只得了一百万余万两的银子和五十余万贯铜钱。而这其中大部分还是常乐公主知道分家的事之后,从嫁妆中拿出压箱底的银钱补贴的。若是按照凌梧的分法,凌蔚最多只能有三四十万两银子。
常乐公主手中的嫁妆中有不少珍宝,但她自己跟着凌梧这个脑袋有毛病的人,每日都过的都如履薄冰,手中不能没有东西。她死后,嫁妆当然会平分到两个儿子手中,但是死之前,无论是凌韫还是凌蔚,都不可能打自家可怜的娘亲手中东西的主意。
常乐公主能拿出那么多银钱给凌蔚,已经很不容易。
……在民间,交易基本上都用铜钱,银子只有购买大宗物品(如大量的田地房屋)或者纳税的时候才会使用,并不在民间作为流通货币。这时候晏朝的银矿开采并不多,所以银子和铜钱的兑换比清初的时候还贵一些,一两银子,能兑换约一贯半钱,及一千五百文左右。二十两银子,都可以让小户人家舒舒服服过一年了。
所以凌蔚之前还以为自己会过的很滋润的。
然而并不是这样……因为他的底子实在是太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