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痛快地招供了,这事就闹大了。徐莹恨不得把三娘亲戚九族全生啃了,萧复礼却不能答应——这不合律法,他说理又说不了徐莹,只好让池脩之去。
池脩之很严肃地告诉徐莹——
法律上没有官民相殴有什么不同,讲究的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他们在判决上,是平等的。只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权贵们可以“八议”,庶民没有。法律上只有良、贱之别,也许良民里也分个三六九等,但是,大致上身份相当。杀人,只要不是杀的皇帝,罪止及自身。诛连之罪,向来为人所诟病。哪怕不得已而用之,也不是都杀掉,还要分辨一下,多半是流放,还有一小部分会无罪释放——这,就是律法。
朝臣们也坚持这一判决,这是非常难得的,虽然法律是一回事儿,通常,这里面如果涉及权贵,还是会重判那么一点的。眼下萧淑和虽然讨厌,众人却没有一个希望在这个内情被揭发的时候,公然袒护凶手——包括郑靖业。
大家都不惧得罪一个没什么力量的皇太后,更不惧一个已经乱七八糟的杞国公府,却必须思考一点:暗中来的就算了,既然知道了,就必须惩罚,否则就是纵容,这会造成很恶劣的影响。所以,根本没有人提出“是平固长公主有错在先”。
池脩之还受命亲自判了三娘斩刑,家人倒是没有连累。
徐莹病倒了,从此不出保慈宫,只看着二娘的遗物发呆。只有萧复礼,又或者是徐欢等人过来的时候,才能打叠起精神说几句话来,脾气也越发古怪了起来。
皇太后病了,对国家大事并无影响,连小事也没什么影响。因平固长公主一案,又引出了一个问题——随公主出嫁之宫人的身份问题及其服役年限与到期后之归属。延伸下去,就是随嫁宫人服役到期之后,就意味着分配给公主的使唤人手统统没了,需要对公主进行补偿——这要怎么办?
宫女是良家子,在宫里做服侍人的工作完全没问题,但是一旦随着公主出宫了,再让她们“操持贱役”就不可以了。此外,还有顾皇后向萧复礼提出的:“公主长与宫中,与宫婢朝夕相处,一朝出降,宫人不得相随,其情何堪?又新配之奴婢从何而来?”
对于这个问题,最简单的一个解决方案就是分拨奴婢了。然而宫中已经没有奴婢出身的宫女了,如果要分拨,要考虑到公主的感受,最好是从小带到大的,那宫中就要再次接收奴婢。“没官之奴婢,或心存怨恨,窥视帝视,是重蹈平固之复辙。”
问题虽然复杂,鉴于目前宫中一个公主也没有,倒不是很急迫,可以“缓缓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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