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得真乱啊。烦死了,好烦,给我增加任务量的人都去死。”
下一刻她从袖管抽出开刃军刀,直直冲着附近的男生扎下去。
被刺中胳膊的男生惊恐痛呼,其他人也被吓到,屁也不敢放,灰溜溜地逃走。
谢清皎收好军刀,对野狗似的盛景笑一笑。
“球拍,对着脖子劈砍效果更好,知道吗?”
三
合适的时机容易催化友谊,两人关系逐渐拉近。
后来就成了朋友。
盛景没交过几个朋友,过往的经历也不能告诉她,友谊的范围在哪里,衡量的尺度又是什么。谢清皎喜欢逃课,盛景就帮着打掩护,谢清皎有事没事喜欢拿笔帽在她背上写字画画,她一边坐得板正听课,一边忍得耳朵发红脖子痒痒。
她们写交换日记,共同做手帐,选廉价纸胶带和便宜的干花。
她们一起做值日,厌烦干活的谢清皎常常趴在盛景身上,用湿淋淋的双手胡乱抹校服。盛景身体比较敏感,经常被这种亲密接触弄得很奇怪,眼睛泛湿皮肤燥热。
“别乱摸呀。”她无数次劝说谢清皎,语气为难,“我怕痒。”
谢清皎根本不听劝。这就是个我行我素的小疯子。说实话有点像冬眠的蛇,冰冷,滑腻,缠人,又很让人安心。
所以盛景接纳了谢清皎的所有习惯。
也容许了谢清皎的步步入侵。
文具逐渐换成同样风格。手腕戴同款红绳。编一样的辫子,涂同一支润唇膏。每天黏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长,连周末都要见面。
与此同时,盛景和其他同学的交流越来越少。这也正常,时间和精力总是有限的,她大部分时间都在注意谢清皎,自然远离群体。
这是正常的。
四
开学第三个月。
盛景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收到情书了。
她稍微有点落寞,而后迅速将这种落寞归结为虚荣。有天中午来得早,楼梯上被人撞了一下,没在意继续走,走到班门口被喊住。
“同学。”
清俊的少年快步追上,腼腆地笑着,将手里的信递过来,“从你书包口袋掉下来的。”
盛景认识这个少年。秦许,高二,常居学校荣誉榜。他看起来很乖,笑起来像偶像剧里的男二校草,偏偏鼻尖附近长了颗很小的红痣,无端显出些旖旎味道。
盛景道了谢,接过信件没有拆开。她知道这是情书,但不清楚什么时候塞到书包口袋。因为觉得稀奇,临上课时讲给谢清皎听,谢清皎反问:“不拆开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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