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领的孩子出生的时候,就会用木板等物,用力挤压孩子的颅骨。
这样,每一任首领的脑袋都奇形怪状,象征着“神赋君权”,地位稳固无比。
很凑巧,钱霸的脑袋,就是奇形怪状,甚至比野人首领的头颅还要奇怪得多。
当然了,他这乃是天生,可不是后天的挤压而成。
现在,野人首领见了一个脑袋比自己还奇怪,并且身穿奇装异服,力大无比,又会发出奇怪吼声的人,难免就浮想联翩了。
自己是神的后裔,这个并非自己部落的人,应该就是真正的神吧?
要不然他为何出现部落的祭神之地?要不然,那瘦小的身躯内怎么会拥有那么大的力量?要不然他说的话,为何自己听不懂?
更关键的是,这种头颅的形状,几块木板可压不出来!
于是乎,他跪倒在地,认钱霸当了自己部落的神灵。
钱霸当然不知此事的前因后果,但他又不傻,察言观色,就知道这些野人现在充满了善意。
于是乎,他以手相搀,道:“众位请起!”
……
……
尽管语言不通,钱霸还是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让那帮野人明白了自己的意思——这个女子不能杀。
野人首领还以为是神嫌弃祭品不好,当即痛哭流涕以头抢地。最终钱霸把那个印第安少女拉过来亲了一下,人们才明白了他的意思,顿时欢呼起来。
当夜晚间,那少女就钻入了钱霸的帐篷内,与他成其好事。可怜钱霸今年都四十了,才摆脱了处男之身。
从某种意义上讲,钱霸还真是个腼腆好人。
他爱面子之极,哪怕是当山贼的时候,都不会干出强抢民女之类的被人诟病的事。至于秦楼楚馆,更是怕被那里的女子嘲笑自己的身材,从不敢去那种地方。
至于跟了郭业之后,钱霸由于公务繁忙,一直顾不得这档子事。直至今日也没有成亲。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钱霸……还得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尽管这些野人待自己不错,但他知道,这里终非久留之地。
第二天,他就带着那印第安少女踏上了归程。
那帮野人也不是很留,毕竟,神么,那肯定是住在神国。只有享受祭品的时候才会来到人间。
总住在部落里算怎么回事?
经过几天的共同生活,钱霸总算能和那印第安少女做些简单的交流。吃饭喝水等简单的事情,二人可以用语言沟通。另外,他还知道少女的名字叫做雪莎。
二人又往前走了七八天,忽然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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