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图书馆的卫生间修缮得明亮宽敞得多,同学似乎不再好意思往上写点什么了,这似乎也从侧面印证了北大学生越来越缺乏激情了。
当年,因为读了张中行先生的《红楼点滴》,才抱了非北大不上的决心。似乎那些看似琐碎的吃住行,才真正传神地反映出北大所特有的魅力。张中行没有写过红楼的厕所文化,民国时肯定缺乏这种条件。可惜,《北大往事》里的那些家伙也没有提及。国外的社会学者在研究校园文化时,厕所文化绝对是重要一章。而一位牛津的教授只研究牛津教堂彩色玻璃的变迁就可以出一本专著,这的确可以显现出牛津的傲然气派。当北大有一天可以把厕所文学弄成一本研究专著时,彼时的北大也一定进入了世界一流。
拖鞋
对于拖鞋的无比热爱是我迷恋校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我的一双一点也不娇嫩的脚暴露在北京恶劣而肮脏的环境之中。余华在《活着》的序言里说,那个夏天,他把一条毛巾搭在腰上,当他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时,毛巾就会吧嗒吧嗒地打在他的屁股上。我对这段话喜欢不已,我想那个20岁的余华一定感受到这个简单的动作蕴涵的让人陶醉的自由精神。我没有让自己置身于田野之中,我不太喜欢那些农田里的肥料味道。我喜欢穿着脱鞋进入教室,踏入食堂,游弋在未名湖边。我喜欢那种厚底的拖鞋,它让我的脚跟很舒服,同时由于重量原因,它可以与地板发生更强烈的撞击声响。这种声响比起单薄的毛巾来,显得雄浑有力,余华肯定会自叹弗如。
于是,我长年累月地以这种姿态在校园内行走着,乐此不疲地倾听着这种声音。我的脚趾自由自在地舒展着自己。对于拖鞋的普遍钟情是大学内的一种情结。在夏日的中午,食堂刚刚开门的时候,在通往每一个食堂的路上,各种花色与尺寸的拖鞋混杂在一起,他们以各自不同的节奏发出不同质地的声响,不悦耳动听,但是却亲切得要命。置身其中,我总能够深切地感受到我属于这里。在敏感的人的心中,一丝气息、一种声音或者仅仅是一种味道,会把他的灵魂拽入另一个空间。而每当我在熙熙攘攘的街市上备感疲倦时,一旦跨入校园最让我感到亲切的就是这拖鞋的声音。
对于这点,在各所大学校园内都有着我的同好。我清晰地记忆着,在一个夏天,我漫无目的地在广州街头游荡,炎热与喧闹让我疲倦不堪。很偶然,我撞入暨南大学的校园。这是一座一点也不美丽的学校,正在施工的工地给校园带来飞扬的尘土。但是,迎面走来两个拿着破烂饭盒的学生,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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