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自由,这和我类似。他大二的时候,不想念书了。就仗着自己台湾人的身份迅速休学,在那一年他过着神仙一样的生活。他的起床时间一般是下午2点,然后是去麦当劳喝咖啡,再去国林风书店看书到晚上。回来之后点起蜡烛思考至凌晨,再睡觉。那段时间,家伟爱上了哲学和心理学,因为一个人在外面,水土不服,需要一点心理上的支柱。于是荣格和弗洛伊德是他床上最常出现的书籍,天知道他单纯的头脑是否可以搞得懂这些东西,但是他在执着地阅读和思考。家伟对女孩子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因为他的单纯和外表实在吸引人,而且不大标准的普通话也很好玩。但是,女孩对家伟永远是可以远观而不可以亵玩的,他一亲近女孩就头疼,是那种由于心理恐惧而带来的头部阵痛。他有一次决定上前和一个他观察了好久的女生搭讪的时候,头疼如炸开一样,在吃了两片百服宁之后才缓和过来。当然,他的样子轻易就吸引了那个女孩子,他们从此常在花前月下不知是否卿卿我我,因为家伟自我标榜是个纯洁的动物,喜欢至纯至洁的感情。当然,当我们后来帮助他反思这么些年以来的情感历程,猛地发现他始终是处于被动地位的,所有女孩几乎都像那头张开大嘴的鲸鱼,等着他一点点游入口中。
勇哥是个胖乎乎的有一张不爱笑的娃娃脸的孩子,他最热衷的事情是电影。他本来是化学系的小子,学得也不太差劲,但是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他在水房洗衣服,这时候阳光从一扇充满灰尘的窗户射进来。他瞬间就被震惊了,原来世界上有这么美的事物,他此后一直在思考如何留下这瞬间世上最美的东西,他决定从事电影,因为电影可以捕捉到美丽的极致。所以他就从化学系转到了法语系,因为法国电影是他的最爱。这种触动和变化多少有点像那些无数半路出家的大师们的自传中的描写,所以我一直在怀疑它的真实性。但是,勇哥的平时表现确实流露出了艺术感。比如他喜欢穿一件很庸俗的海军衫,喜欢用电脑上的画笔画一些抽象但是确实有美感的画。勇哥对女孩子的态度是开放式的,他也喜欢引用崔健的那句歌词“趁着年轻能干赶紧干”,但是他对女生表面上总是不动声色,谁也不能猜测他的经历丰富到什么程度。勇哥还喜欢骗人,这是他的表演才能的某种表现,家伟是他最常欺骗的对象,这一对黄金搭档已经坚持了三年。
不爱看书是勇哥艺术气质又一表现。他认为读书会抑制思考,这种见解不知是抄袭自叔本华还是他的真情实感。他习惯说只有自己亲自体验的东西才会成为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他喜欢说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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