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家宸以为汤淽就是个高冷脱俗的人,是的,但又不是。
比方说,他不知道现在凌晨两点,汤淽正在楼下的食街坐着,陪一个男生消遣狭长拥挤的黑夜。
街道被各式招牌的灯光笼罩,锅炉热气涌向手写的黄色招牌,塑料袋在清洗碗具的菊花茶里面浮沉着,清清爽爽如同过了一生,五分钟以后,一道干炒牛河替代荡出茶水的玻璃碗。
麦以皓和汤淽认识三年,情深深雨蒙蒙化作相思泪断魂,此话从来不经汤淽之口,而是由面前这个穿得很潮的男生,以一种声情并茂的方式演绎出来的。
他知道她不排斥这种话,至于喜欢程度呢,他也不太在意,毕竟语言最讲究潜移默化。
就在服务员上饮料的时候,他问:“我们今晚就这么干坐着?要不去宾馆走两圈。”
汤淽开了易拉罐橙汁,罐子外侧印着橙黄的公仔,水珠淌过它的笑唇,被她的手握住,她的虎口正掩着它的笑唇,两边都冰凉。
“不想去。”喝一口以后,她事不关己地低头用手抠拉环,撇清关系。
“很香,趁热吃。”麦以皓拿过她的碗装牛河,然后才给自己装。
汤淽稍微抬起头,算是迎合了一下,纤白的脖颈有一连串粉红的吻痕。
“又是这样。”麦以皓不满意这个回应,把碗放到她面前,有些丧气,蹙着眉尖问着,“汤淽,你在我们这段乱七八糟的关系里付出了多少?”
汤淽不打算吃,也没有吭声,下颚到锁骨的曲线特别漂亮,尤其在她抬起把目光平放在别人身上的时候。
晚风顺着醉酒的车灯从胶椅背后晃过,首先朝她纤薄的肩示威,停留不多时,划到下颚和脸颊之间白嫩的肌肤,再到她柔顺的长发。
描述起来那么长,可真的放到麦以皓眼中,那不过是稍瞬即逝的光色,不留意便等同于不存在。
他知道她长相好看,皮肤那么细腻,没有任何修饰,表情亦如此,让人琢磨不透她究竟想要什么。
她轻轻地问:“你很喜欢我吗。”
他毫不犹豫,答得有些干脆:“比起她,我对你更有感觉。”
真好听的话,可是说得太快。
深夜的食街十分嘈杂,汤淽把手腕的皮圈摘下来,套到臃肿的易拉罐外边,就是无聊地做着这些事,抽空说:“你会把这些对我说过的话,当玫瑰花一样献给陈笛佳。”
“不,是雏菊。”麦以皓认真地反驳。
这话有点意思,但汤淽没笑,“如果我录音,发给陈笛佳,你会怎么办。”
“你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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