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段瑾,在亲笔信里亲自对他保证:不会怪他大难临头临阵脱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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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这信拿出来,这次,试图慢慢地读,不误会每一句话,不读错每一个字。因为他还得写出一封回信。
从他自己读了那么多书读的大道理看,东宫对他这样赏识,是厚遇;东宫不计较他在他遭难时跑了,是大度;东宫这样厚遇,这样大度,还写亲笔信联络他,他应该感激涕零,无以为报,担当效犬马之劳,以命相还。
他放下信。他还是不想开始写这封回信。虽然他知道,越快写完,对他越有好处。就算他没有半点感激之情,也毫无以命相还的打算,太子还肯搭理他,他无论如何都得抓住这根人脉。他这样的出身,容不得他挑三拣四,更何况那是太子殿下。
一天,两天,三天。他还没开始写。
他一直拖到了边地又遇上胡人寻衅,起了战事。
边地有战事,对他来说是好事,有仗打才有功劳拿,有功勋记。不夸张地说,将官们一个个恨不得天天打仗,杀得人头堆得数不完,尸体横满旷野。
反正冲锋陷阵去拿命拼的不是他们。自然,每年都有不少将官在战场殒命,士兵死得更多。可是战场就是这样,眼看着忽然一下子那么多人死那么多人残,心里渐渐就麻木了。而且,每次死得都不是自己,渐渐就有了一种没道理的笃定:这次死的,一定不是我。
他每次上阵前都要告诉自己,不要陷入这种笃定里,每个因为冒进战死的人都是因为觉得自己一定不会死才死的。活着很重要,别那么自信自己一定会活,很重要。
这次作战,守边的刺史给了他们将军增派了一队人马。他们正面应敌,这支援军出其不意从侧翼冲过来,冲散敌人阵型。
就是在这场仗里,他第一次见到了他。
那个人很瞩目,冲得那么快,冲得那么猛。有力气,可在这里呆上一阵的人很快就会练出力气,因此力气并不算什么。有了力气,比得就是准头和心态。
准头看起来很好,几乎每一击都是直往要害戳,一次毙命,不行的话,两次封顶。心态,更别提了——冲在最前面的人,除了被抓回来的逃兵逼着冲的,那就是真的胆大,真的勇猛,看着潮涌般的敌人和锋刃,真的没有一点怯懦。
最瞩目的是,作战结束,打扫战场时,他找到了他,打量他——
竟然那么年轻,几乎还是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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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夫长?”他是真的吃惊,“他连征丁的年纪都没到吧?”
“你不也不到吗?”同僚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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