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种惯性,冯君同有自己总结过原因,估计是小时候被他烦透了的缘故。
而程全呢,小时候图她长得漂亮,总是不厌其烦地当她的小跟班,还扬言一定要把她娶回家,她上幼儿园,他也跟着上幼儿园,她学钢琴,他也跟着去拉小提琴,竭尽所能地在她面前刷存在感。
两人吵吵闹闹地长大,冯君同出落得越发美丽动人,程全反而没再提过要娶她的事。
冯君同问过他原因,他自己说的:“这么多年过去,就是块金子也该看腻啦,谈感情还是得看内在,而你的内在没有任何吸引我的地方。”
因为他的实话实说,冯君同好几天都没理他,不过倒也从他的话中领悟到了一个道理——再如何美丽的皮囊,也有让人审美疲劳的一天。
所以即使别人将她的容貌夸得天花乱坠,她依然对自己没足够的信心,更遑论还有个一团糟的家庭了。
有时候,她还是挺羡慕程全的,别的不说。
起码有个正常的家,正常的父母。
冯君同晃晃手中的高脚杯,抬眸望向台上。
此时此刻,这个她羡慕的人,正抱着麦克风在人堆中央嘶吼,俗称鬼叫。
“这位小姐?一起来喝一杯?”
都坐到角落了,还是躲不过心怀不轨的人,她勉强好气地婉拒:“谢谢,我不喝酒。”
她手里还拿着酒杯呢,男人笑笑,在她对面坐下,“你这拒绝人的理由也太不走心了。”
冯君同皱眉:“因为你不值得。”
再不过来她就走了。
“你确定?”
男人将脸怼到她眼前,非要她看一眼自己。
长得是还行。
她甩了甩头发,转过身正要走,一只胳膊环上她的肩。
“抱歉,她已经有男友了,不接受任何男人的搭讪。”
来人染着头张扬的银发,语调含笑,冯君同面无表情,冷眼看他戏精上身。
那个男人来回打量了他们几眼,无奈叹息:“好吧。”
冯君同以为他会就此罢休,不曾想对方握住她的手深情款款地说:“我有预感,美丽的小姐,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
神经病。
好歹是把人赶走了,冯君同嫌弃地打掉肩上的胳膊,“别动手动脚的,珍妮会吃醋的。”
“吃醋?我巴不得咧。”
程全在她身边坐下,委屈兮兮地抱怨:“她一点都不在乎我。”
珍妮是他交往了近一年的女生,全名李珍妮。
“她说像我这样成天混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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