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最近确实有点瘦了,丁秋荣说的有道理,他应该补补,这么想着,对碗里的肉也就没有那么的抗拒了,更何况丁秋荣还做的这么好吃。
碗里的肉汤散发着扑鼻的香味,乔麦喝了一点汤,又用筷子夹起一小块肉咬了一口,说不出来的肉香在他的口腔中弥漫开来。
“这是什么肉啊,挺好吃的。”乔麦忍不住又咬了一口。
乔麦的碗里有三四块肉,合着肉汤一块,里面有几片冬瓜,乔麦尝不出是什么肉,但是总觉得口感十分的好,咬起来有劲道,比之前丁秋荣煮的肉还要的好吃。
丁秋荣不动声色的抿了抿嘴唇,抓住碗筷的手指一下子有些收紧,他勉强压抑住自己的情绪,尽量随意的说:“是嫩羊肉。”
“羊肉?”乔麦有些好奇,“完全尝不出羊肉的味道,一点都不膻,也不柴,很好吃啊。”
“是嫩羊。”丁秋荣说,“稍微做了一点处理,所以尝不出膻味。”
“哦。”乔麦对这些不懂,他对这种需要技术的菜向来只知道吃,不会品尝,“里面好像有点酸酸的味道,你是加了醋?”
丁秋荣摇头:“我加了一点柠檬汁。”
乔麦闭嘴了,他发现丁秋荣说完后自己更加的茫然了,柠檬汁不是饮料么?原来还能做菜啊,还真是涨了见识。
“好吃吗?”丁秋荣问他。
不知道为什么,乔麦总觉得问这话的时候,丁秋荣似乎有点紧张,不过他也没在意,要是自己做出来什么菜等待别人评价的时候肯定也会紧张,所以乔麦很肯定的点了点头。
“好吃!”
丁秋荣有些开心的笑了。
楼主:
同居的第十六天。
他好像有所察觉的样子,不过暂时不会怀疑我的不对劲。
今天给他做了嫩羊肉,加了一点柠檬汁,微酸的肉他没有拒绝。
我似乎离成功更进了一步。
————2016年3月8号更新
第13章 二之四
临近下班的时间,乔麦坐在办公桌后面发着呆,阮青正在专心的看着手中的文件。
乔麦看了看时间,离下班还有十分钟,他心里犹豫了起来。
等会要怎么跟丁秋荣开口才好呢。
他实在是不想吃肉了,虽然丁秋荣做的肉真的很好吃,红烧,煎炸,爆炒,腌制,火炖,各种口味换着来,但是他还是因为吃肉过多觉得自己最近口干舌燥,好像上火了一样。而且肉吃多了,导致他最近十分的馋蔬菜,已经快要着魔了。
按照惯例,今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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