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水。
——
为了合作愉快,一伙人当真去酒店里开了香槟庆祝,然后又在ktv里唱歌。
一进ktv,众人立即发现一件很稀奇的事,朝夏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唱流行歌,甚至可以说是五音不全。其实这件事一点不稀奇,朝夏在水涧大陆是个活了三千多年的神仙,她哪会二十一世纪这些新潮玩意?
“妞,唱一首吧!”韩岳死死缠着朝夏,他觉得朝夏是故意假装的,这么一个无所不能的人,而且这么年轻,怎不会唱流行歌是吧?那简直比天下红雨还有稀奇。
“我真的不会,你们别逼我了。”朝夏苦着一张脸,再三推开韩岳递来的话筒。
就是司徒焰也迷惑无比地凑过来,吃惊问:“你学的不是新闻学吗?我怎么听我爸说得最多的就是你很会唱歌?”
“是吗?我以前很会唱歌吗?”朝夏微怔,她并不知道以前这身子主人优点是什么,忽听到以前的朝夏很会唱歌,她还是难免意外了一下。
“对啊,你爸和我爸一年总会通一次电话,两个老家伙一聊就会互夸双方孩子优点。”司徒焰越发觉得朝夏怪,有谁会连自己会不会唱歌都不记得的?
“那肯定是朝家骗你们了,我不会!哈哈哈……”朝夏很轻松就将问题丢回给朝家,为免自己的身世引起怀疑,瞥见桌面的碑酒瓶子,她立即说道:“这样吧,我是真不会唱流行歌,但我会弹古筝琵琶唱些古风歌什么的,现在没有道具,我就用这些瓶子敲一首哼一曲我最爱的曲子你们听吧,听了曲子后,你们不要再逼我唱流行歌就是了。”
“行!只要你会唱歌就可以!我来帮你弄!”韩岳听到朝夏要弹奏,没有怀疑就立即点头,甚至迫不及待帮忙朝夏摆好瓶子,逼得朝夏骑虎难下。
韩岳一共摆了七个瓶子,然后每个瓶子的啤酒份量各分不同,一共调试出七个音符。最后他又摆了两个麦克风在瓶子旁边。
“好了,你可以开始弹了!”韩岳塞给朝夏两根筷子,催促道。
“好吧,我就弹一首《穿越》你们听……”望了众人,朝夏手中的筷子,终敲响第一个音符。
这首歌,是龙璃为她写的,也是她与龙璃花前月下时,最爱合奏的。
歌词的内容很短,只有几句,
——
以我之身,代人之悲欢喜乐。
穿得透宿命前尘,穿不透因缘巧合。
越得过世事坎坷,越不过黄泉奈何。
浮生面具三千个,
谁人共我长歌。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