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联想到之前江父外放的那通电话,便开始脑补家里看死了他没出息。
再一对比,姐姐对他实在太好了。
这时,江义还没有像上辈子一样,养成对姐姐吸血的习惯,对於她有条件的好,反而倍加感激,原主对家里掏心掏肺,不问回报,反而还落了埋怨,觉得她不够牺牲自己,就算牺牲了,也牺牲得不够多,给得不够好。
升米恩斗米仇,像江妩这种一边给点甜头一边在精神上敲打他,他反而就老实了。
男装好买,江义虽然没有肌肉,但胜在高个子,肩膀宽,也没有溜肩的坏习惯,穿什么都不会太难看,江妩带他在商场里逛了一圈,已经大袋小袋挂满他手臂了,除出衣服,还买了一套男士护肤品,江义吃惊:“姐,我又不是女人。”
江妩要是养条狗,也得每周带去宠物美容院打理得油光水滑的,何况身边带个亲弟弟大活人,不打扮得光鲜漂亮,她面往哪搁?
当然,嘴上是不会说得这么刻薄的:“以后在我身边当助理,就算是半只脚跨入圈子了,这里先敬罗衣后敬人,我还指望你保护姐姐呢。”
这时候,她手上正提着一件衣服,比划着看适不适合他,一抬眸,愣是把弟弟看得心都软了。
“喏,你看看这个喜不喜欢。”
他接过衣服,习惯性地揭一眼价钱牌,登时沉默了,良久,才小心翼翼地开囗:“姐,你在B市赚钱……也很不容易吧?”
江妩一怔“赚钱哪有容易的。”
“为什么你要对我那么好?爸以前说等把你嫁出去,收的彩礼钱可以给我买房子,可是你去念大学之前我就感觉到了,姐姐你是个很有主意的人,和我不一样,不会那么听家里的话……其实我也知道,我可能挺没用的。”
大抵是一天下来,看到的繁华大力冲撞了弟弟年幼而不安的心灵,他才多大?不到二十岁,说是环境养人,真没错,还没彻底养成毫无羞耻之心,只想吸血啃老的废物模样。
“姐,我是不是真的很没用?”
说着,他居然在店里就红了眼圈。
幸而江妩早就跟店员说了让她安静慢慢挑,她在B市也算是可以刷脸的大明星了,这时没有不识相的店员来打扰她教育弟弟,她正好在他脆弱时,乘胜追击。
“我对你好,是有代价的。”
江妩敛起笑容,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他看着自己双眼:“这个世界没有白吃的午餐,对,我是不可能受家里摆布,让你吃我一辈子的,啃别人,啃姐姐,啃父母,只要能够不要脸,谁都可以过得很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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