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将她淹没。
他们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
程越的家境条件非常一般,但他是个天才学霸,才小学六年级就曾经拿到过全国机器人创意设计大赛的铜奖,所以雾茫茫所在的中学专门给他开了入学绿灯。
雾茫茫那时候就是个中二的学渣,一心往太妹发展,反正她能打又有钱,在学校里很吃得开。
不过即使是小小的中学也有自己的江湖,雾茫茫一个初一的妹子自然还是干不过初三的大姐头。
那天晚上她别人堵在巷口时,程越就是那个驾着七彩祥云来救她的人。
刚刚青春萌动的雾茫茫,看着学习堪可封神,打架又同样帅气的程越,小女生的心一下就软成了糖泥。
那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雾茫茫虽然是有钱的大小姐,但是在程学霸面前是一点儿优势也没有的。
因为班上好几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女生都喜欢他。
而男生又比较晚熟,程越对女生是毫无心思的。
雾茫茫为了程越费尽了各种心思,很不容易才将座位换到他的身边,不过她自己是开不了口说喜欢的,而程越的课桌下面每天都能收到情书。
初中小女生的青春萌动丝毫不能小觑。
雾茫茫就每天偷看着程越,他看什么书她就看什么书,他去打篮球,她就在篮球场边上坐着给他加油,他喜欢玩机器人,她就买各种各样的机器人书,只为了希望有一天他能向她借阅。
全国开机器人展的时候,程越没有钱买机票去,雾茫茫就自己飞过去把所有能拍的照片都拍下来,传给程越看。
当时的感情真是干净纯粹又炙热得可怕。
不过即使这样,程越也没搭理雾茫茫。
他们关系的改变发生在雾茫茫初二时离家出走的那一天。
具体为什么离家出走,雾茫茫已经记不清楚了,但她却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的天气好像很冷,她拖着行李箱像只流浪的小狗般坐在学校对面的花坛边上。
她讨厌寒假,因为寒假就意味着她必须回家。
雾茫茫是在又冷又饿的时候被程越捡回他家去的。
程越家的房子是廉租房,他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十几年的积蓄存下来,也没能在本城买下一套房子。
雾茫茫还记得当时程越给她煮了一碗面,上面还盖了一个煎得黄灿灿的荷包蛋,非常漂亮。
雾茫茫一边掉眼泪一边吸着鼻子吃面。
“你不吃蛋吗?”程越问雾茫茫。
雾茫茫满脸通红地道:“我不吃溏心蛋的。”这就是富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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