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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只是想快点儿好起来。”雾茫茫被路随的眼神给吓得哭了出来。
她是病了,但不是傻了,雾茫茫能清楚地察觉到路随态度里的不耐。
她比谁都想快点儿把自己从这团乱麻里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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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铃还须系铃人。
雾茫茫吃过早饭,就被路随送到了医院。
“要我陪你进去吗?”路随问。
“不用。”雾茫茫安静地道,她现在的情绪已经比昨天好了太多,至少可以正常思考和交流了。
雾茫茫站在病房门口,这一次她才看清楚了暌违九年之后的程越。
他的肤色很白,就像书上写的魏晋名士的那种风流傅粉之白。
而他的姿态如同多年前一模一样,是苍松那样的挺直,即使坐着,也让人觉得挺秀峻拔。
而阅历也赋予了他一个男人最大的魅力。
雾茫茫心想,这样的程越在国外,一定也是深得女孩子喜欢的。
“你来了。”程越对雾茫茫笑了笑。
雾茫茫点了点头,程越的母亲此刻已经站了起来,“茫茫,快过来坐。”
雾茫茫是见过程越的母亲的,那些年她在程家吃过很多次饭,程妈妈做的饭菜特别香,是那种雾茫茫喜欢的妈妈的味道。
“伯母,好久不见。”雾茫茫淡淡地笑了笑。
“坐啊,你们聊,我去打开水给你泡杯茶。”程母一边说一边往外走,还不忘将病房门掩起来。
“你还好吗?”程越问雾茫茫。
“抱歉,昨天吓到了你吧?”雾茫茫道。
程越没有被吓到,但的确被惊到了,他幻想过无数次和雾茫茫再次相见的情形。
她或许客气地问好,或许冷漠以对,或许视若不见,甚至可能跑上来对着他拳打脚踢,但程越从没想过雾茫茫见到他时反应会那样激烈。
程越想起来就觉得既心痛,又开心。
心痛茫茫被他伤得那么重,又开心她心里还记着他,甚至还喜欢着他。
程越和雾茫茫相处了六年,他当然清楚雾茫茫对他的爱有多真诚而热烈,所以他才会有那么大的勇气离开她,因为他知道,将来他们一定会在一起。
程越伸出没有骨折的右手轻轻覆在雾茫茫的手背上,轻声道:“茫茫,我回来了,这一次我再也不会离开了。”
雾茫茫看着程越的右手,没说话。
他的手上还有当年受伤时留下的伤痕,虽然已经很淡了,可是依然看得见。
“我在美国走出去机场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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