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英雄救美呢!早上刚替她解决了哈佛事件,晚上小妮子又跑来学人借酒消愁,结果愁没消到,反而惹来一群不良青年,若不是他顺道,小妮子还不知道该怎么办呢!不过换作是她出手,那群少年不是断手就肯定是断脚的了,她祖家流传下来的清风断流式,是少有完全以杀气伤人的招式,功夫的名字虽然挺有诗情画意的,但威力却一点也不含糊。
“来了吗?”青云抬头就见到我,连忙招招手,大呼小叫的,看得我头痛,急步走了过去,苦笑道:“大小姐,形象,形象啊!淑女的形象,难道你想你木华园第一才女的美誉毁于一旦吗?”也不知她发哪条神经,平时在外人面前都是装成是乖乖女的,但到了我这,就是人性中带点骄蛮。不过倒是挺可爱的,给人一种别有风味的感觉,比较自然,或许这才识真正的她吧,平时谁不是带着一张张沉重的面具过日子呢?
青云一惊,显然这才想起,心虚地张望四周,幸好这里是酒吧,有时候喧闹一点是正常的,所以也没人跑来数落她,只是引来某些人侧目是在所难免的了。
“都怪你!”青云嘴一嘟,埋怨起我来。
这又关我什么事了?我叫起撞天冤来。当然,这也只能在心里稍微埋怨,是不敢说出来的,慕青云的兰花拂穴手与凌波才学号称是青云双绝,我想没一个人会有兴趣想领教她这两招的,前者是因为其功力已趋至境,后者嘛,如果你想不开,倒是可以跟这小妮子在文学上讨教一番的。但个人建议你找过另外一种自杀方式,因为“凌迟”永远是最痛苦的自杀方法。
“人家还以为你不来了!”说着说着,小妮子的眼睛有点红了。
感情上我绝不是先驱者,但也不是白痴,如果不知道青云对我的朦胧感情,或许现在我会感到迷茫,为了如此小事就眼红,有必要吗?但当无意中了解到真相后,如果我还不明白她心里所思,就真的是该拖出去满清十八酷刑了。
可惜的是,我是不能接受这份感情了,因为我志不在此!而且时候未到,谈这个只会阻止我前进的步伐!我承认我心里也有点喜欢青云,但与所谓的“大志”相比,青云的地位终究是薄了点。所以现在我要学会的是,拒绝!
“姐姐的意旨,做弟弟的怎敢不来。”我特意在姐姐上加了重音。
青云一愣,眼中闪过慌乱与哀伤,难道在我心里,她永远只能是姐姐?渴望寻求得到答案,她向我眼睛望来,希望找到点蛛丝马迹,是的,如愿般,她找到了,我眼中有的是真诚与感情,但是感情却是真挚的姐弟情,不在存在别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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