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几乎摸都没摸过,上辈子初中过后就进入社会,哪里有这闲心玩篮球?王仁记得上辈子初中时打球打的还算好,只是这么久了还不知道怎么样了,不管怎么说,既然答应好了就要尽力,无论结果如何。
放学回家王仁就去体育用品店买篮球,因为今天原因特殊大家没有练习,正好王仁可以先自己练一下,以免自己水平太差让队员失了信心。
凌霄住的地方离大型超市有些远,刚刚过来H市,来的时候只简单的带了一个包,其他都要自己添。这天他一个人开车开得远了点,这时正值学生放学,开车有些慢了,索性把车停好开始步行。H市他不太熟,好一会儿才找到一个大型超市,正想进去,这时眼角瞥见一个人影,正是王仁。
少年穿着宽大的校服,抬头认真的挑选篮球,睫毛又直又长,像蝴蝶的翅膀一样扫的人心里痒痒的,脖颈白净修长,侧脸透过橱窗看去有些漂亮的不真切。这时少年突然往这边看过来,凌霄吓了一跳,下意识的躲起来。随后又见少年若无其事的挑选篮球,不一会儿拿着个质地很好的篮球走了出来。
其实这时凌霄可以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选择走进眼前的超市继续买东西,也可以装作偶遇跟少年打个招呼问一句“还记得我么?”,万一他不记得我了呢?凌霄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就浑身难受,然后就越来越钻牛角尖,他一定不记得我了!凌霄这样想着,他不知道他现在的心思简直像初恋的愣头青一样敏感,他甚至没有细想自己怎么变成了这样,他也没有时间细想了,因为王仁已经开始走了。
于是凌霄发挥了他优秀的侦查能力,一路跟着王仁,他步伐是比任何一次出任务都要轻盈,屏住呼吸,像一只潜伏的花豹。很久以后凌霄回想起自己第一次跟踪王仁时的情形,于是更加确定了自己果然早就有了变态的潜质。
少年带着篮球,身形有些单薄,从后面看去有种孤零零的冷寂,他皮肤白皙,有种白玉的质感,摸上去的话一定很冷,但是过一会儿就会浸出温暖,如果拥抱起来,肯定会让他暖和,凌霄边走边想着。他搓了搓带茧的大手,步伐更加轻了。
王仁带着篮球来到小区的篮球场,他向后望了望,不知怎的总觉得好像被什么盯着一样,兴许是自己想多了,他从小就动态视力就十分强,就是是只猫也能发现,所以在上辈子跟踪暗算王仁的人几乎都没有成功过。王仁热了热身,就开始练习,许久没碰篮球,手生的很,只能从基础开始练习了。
王仁练得十分认真,天渐渐黑了下来,球场开始亮起了灯,王仁见天色有些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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