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2
这是林千沙与约翰·里斯的第一次见面,也是林千沙第一次与外国人交流。以她那四级的及格线刚刚过五分的成绩,要不是系统自带翻译器,她怎么可能用如此流利的美式英语和这位听不出是哪口音的特工闲聊?
撸过各种激情片的林千沙确实不是一个矜持有节操的妹纸,不过她以前可从没有与一个陌生人,所以坐在里斯身边,找不到合适话题的她话很少,而且为了防止被里斯看出点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她几乎保持着垂眼看酒杯的姿势,有一句没一句地回应里斯的问题。
那样子倒有点像处于感情问题中的失落少女了。
一方面林千沙担心被约翰·里斯发现了自己的不正常,另一方面,系统根本没有给林千沙有关于约翰·里斯的详细资料,连他的喜好都没有,只简单介绍了他的年龄,档案,照片,家庭及前女友。找不出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林千沙现在无法针对性地下手,也只能被动地听着。
她大概有些明白为什么里斯对她的印象不太好,因为在系统给出的身份设定里,一个刚满十八岁一个月就堕落地成为小三,刁蛮任性勾引男人的狐狸精什么的,怎么看都不招人喜欢吧,而且还被迫要来勾搭她,任谁都不可能会对她有什么好印象。
虽然里斯表面上没有任何变化,但内心里对于林千沙不冷不热的回应还是有些疑惑的。按照之前获得的资料,自甘堕落的林千沙爱的是亨利·劳德斯的金钱和地位,只要有钱,她不在乎对象是谁,背地里和无数企业老板大少上床是习以为常的事。
所以,为了这次行动的顺利,约翰·里斯还挺无奈地换上了要是自己看都不会看一眼的阿玛尼西服——实际上他并不觉得这种高价位西服和普通西服有什么区别——带上了一块似乎挺值钱的手表,土豪气虽然不怎么明显,但是混迹上流社会那么久的林千沙总会有反应的。
很可惜,她什么反应都没有。她就像真没发现他一身名牌那般,一直低头看着自己的酒杯,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约翰·里斯哪里知道,林千沙是真心不懂什么阿玛尼还是阿尼玛的土豪西服,对于她来说,最常见的高端品牌除了阿迪达斯就是李宁耐克,要不就是大商场里的lv或者gucci,至于其他的,就算明明白白地告诉她牌子的名字,她都不见得知道那牌子值多少钱。
于是,约翰·里斯很委婉地像林千沙表达了自己想离开一会儿的意思,然后走到酒吧里一个安静的角落中,用隐藏在耳朵里的蓝牙耳机接通了自己的搭档。
“你确定资料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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