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开过小区。”
徐艳抬起头,面无表情地回答:“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我已经无所谓了。我突然发现,这些年来,我心里的包袱,一下子就落空了,这种感觉,真的很舒服,你们要抓我就抓我,要对我执行死刑,也来吧。”
江军问我,是不是找出什么新的证据了。
我点了点头,说之前,不仅是江军,也包括我,甚至是整个警方,都走进了一个误区。之前,我们怀疑徐艳是凶手,所以一直在找徐艳是凶手的证据,而忽略了相反的线索,也就是说,我们根本就没有去搜集对徐艳有利的线索。
于是乎,所有人都想尽办法寻找目击证人,想要证明徐艳离开过小区,去过巫村,还杀了人。根本就没有人去寻找目击证人,证明徐艳的确一直待在那个小区里。
江军借给我的那些人,我分成了两拨,其中一拨,我让他们去搜寻对徐艳有利的线索。
这是几乎所有警方都会陷入的一个误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警方的侦查,完全是带着目的性的,而不会非常客观。一旦认定某个人为犯罪嫌疑人,而且这个人的嫌疑非常大,那警方就会先入为主,凭借主观映像,去搜集对这个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将其定罪。
没有人去替徐艳找对她有利的线索,她的嫌疑,不仅没有洗刷,反而越来越大。
江军找了那么久,还是没有找到徐艳离开过小区,去过巫村的证据,这并不是因为徐艳行事有多小心,而是因为,徐艳的的确确,没有离开过那个小区。我派出去的那波人,终于开始避免先入为主的误区,虽然艰难,但通过两天的走访调查,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些线索。
没有找不到的线索,只有被警方忽略,或者警方根本不想找的线索。
那些人,在小区里,找到了一个目击证人。那个人,住在徐艳的对面,通过询问,那个人回忆,当天晚上大约在九点和接近十一点的时间,先后两次,相隔两个小时看到徐艳开窗。根据尸检报告,冯亮就死在那段时间里。
市里到巫村,来回要很长的时间,如果冯亮是徐艳杀的,那她绝对不会连续两次在那个时间段内被人看到,因为往返来回,两个小时,绝对不够。
而那个目击证人的口供,也可以被确定为是可信的。
当晚,那个人正在阳台上做大扫除,根据两栋楼的距离,那个人看错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且还是先后两次看错。
如果警方一开始就比较客观公平地寻找目击证人,那这个人进入警方的视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惜的是,我们所有人,都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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