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实话实说,从笔筒里拿出一只红色的碳素笔在面前的大纲上勾了几下:“这些情节都是比较符合原人设性格而设定的,可是现在……我觉得太过平庸了。”
好的故事,缺少了好的情节,写出来不过是个只有骨架而没有血肉的故事,所以现在宋迟暮在意的,是她为故事里人物安排的情节不好,这才一直没有动笔。
“所以,你要不要换个写作环境和心境,在这里动笔写一章试一试?”
听到牧黎夜说这样的话,宋迟暮难道还要来一句我在你的监督下写不出来这种话么,当然只好点头答应了啊,牧黎夜还真是敬业啊,生病了竟然还在想着要催她稿子的这件事情,果然是个十足的工作狂啊?
“需要笔记本吗?”牧黎夜用视线指了指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宋迟暮摇了摇头:“我比较习惯先写一遍在纸张上。”
牧黎夜已经从书桌上的小抽屉里掏出一叠信纸:
“信纸用的惯么?”
宋迟暮那一分钟只想说,用不惯能不写么?她真的好想撒腿就跑啊,但是看牧黎夜戴着口罩坐在自己旁边,眼里全是认真和严厉,她就不敢有谈条件的勇气了,再者,编辑大人这个身份在宋迟暮的概念里,就是前辈一样的存在,她怎么敢反抗啊。
宋迟暮咬着笔帽,眉头都快扭成麻花状了,嘤嘤嘤,脑袋里什么都没有,写个毛线啊。
“那个,牧责编,你看着我,我压力大啊,我写不出来……”
宋迟暮可怜巴巴的转过去,愁眉苦脸的看着牧黎夜,牧黎夜沉默了半响,看到那姑娘在他面前皱起的眉头,无可奈何的扬了扬嘴角,抬手弹了弹她的额头:
“这眉头在皱下去,可以放一只铅笔了。”牧黎夜起身,临走时嘱咐道:“那我把笔记本拿出去办公了,以三千字为目标,写完之后记得来阳台找我,我在阳台。”
“嗯嗯嗯嗯。”
宋迟暮鸡啄米似的点点头,目送牧黎夜关上书房的门之后,宋迟暮趴在桌子上终于得以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在看一眼面前这个装饰的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的书房,宋迟暮偷偷走过去,抬手把书房的门从里面反锁起来,轻手轻脚的走到书柜里翻书去了,虽然麻麻经常告诉她在别人的家里一定要规矩,懂礼貌,但是她不过是拿一本书看看,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宋迟暮打开书柜,手指在书籍上游走,眼睛一亮,看到一本有意思的书《了不起的盖茨比》,宋迟暮拿起来翻了翻,就像小时候去书店一样,直接靠在落地窗前就开始看起来了。
写文瓶颈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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