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她再次环顾四周,想来现在的自己除了这里似乎是一无去处啊,一个完全陌生的时空——看他们的穿着,完全不像是现代的,还有他们的说话方式,也不像是自己熟悉的,万一自己真执意离开他家,这往后还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呢。
虽然这个家真的是,让人不忍目睹啊!看来还是得慎重决定才是。
“这是哪里?什么朝代?”钱多宝开口了,想了想,还是加了一句,“我想出去走走看看!”
“哎哎——”钱大壮连忙应和,“咱带娃儿去转悠转悠!说起咱村啊,这话可就远了,咱村叫汤山岙,后边儿是连绵十几里的汤恒山,听村里的齐大叔讲,这村子几百年前就在了呢……咱现在是混朝,都有好几百年哩,咱这里太偏远了些,所以那些个官官吏吏的,都管不到咱这里。”
混朝?!这名字,果真是够混蛋啊!
钱多宝一边听钱大壮喋喋不休,一边抬起小腿儿往外走,她真是想看看外面的情况,了解一下这个全新的时空,然后再决定自己何去何从。
想到这里,钱多宝郁闷了,想起自己的穿越过程,她不由想起了自己那套昂贵的登山行头——一个NIKE的登山包,里面有好些零嘴;一台索尼笔记本电脑,才用了一年的货;还有一个前不久才买的爱国者相机,那可是花了她好多money滴,这还没用几下呢自己就莫名其妙穿了,真是亏大发了。
如果按照一般性推断,这次穿越应该就是相机搞得鬼,现如今道具都没了,只怕以后自己都得老死在这里了。
虽然自己整一个乐天派,但并不是说自己不会伤心啊,只是很多事情很多时候她比较想得开罢了。
心里兜兜转转了许久,钱多宝不知不觉跟着钱大壮出了三间茅屋的范围。
路是平实的泥路,不是特别宽的那种,和现代的柏油马路那是完全没得比,多宝皱皱眉,马路走多了,如今看到这个泥路,总感觉很别扭,心里不适应;视线所及,周围有好几户人家,不过他们的屋子比自己待过的那几间茅草屋可好多了——都是用黄泥垒起来的屋子,屋子周围用篱笆围了起来,远远的看不出面积,但应该也不会小到哪里去。
多宝忍不住叹息了一番,这农村的占地面积就是大,要是把这些个房子放到现代的城市边缘那些拆迁户中,每户人家光得到的赔偿就够吃一辈子了,还富及下一代。可惜啊,这地方自己是听都没听过呢。
“娃儿,前面那家就锄头家了。”钱大壮伸出粗壮的手,指了指不远的两间颇有些破败的土屋。
锄头家的?好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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