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如意,他的体重增长的太可怕了,而且似乎一点都没有减慢的意思,过了一百八十斤以后还在疯狂地向上蹿。好在他的体型并没有因为体重的增加而改变——他增加的只是密度。
当然,呆在家里的日子是很无聊的,要命的是现在张非脑子出了大问题,也跟闪电有关——张非把书拿起来,用心去翻书本,本来读这类的古文或者名著总要慢慢口味,可现在事情不像张非想的那样,他只要扫一眼一眼,那页书的内容就会被印到脑子里去,清清楚楚,就像自己背过几十背一样。他试图逐字逐句慢慢来,可目光总会忍不住发散,然后把整页书记下来。此时的张非才知道快速阅读快速记忆也许是件好事,但却没办法用来消遣时间。
拿起第二本书,张非还是那样一页一页地翻,每页停顿一两秒,闭上眼睛在脑子里重新过一遍……于是花了一大笔钱买回来的那些书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全部记到他脑子里去了——确切地说,这更像是一台电脑对书本进行扫描记忆。这是件痛苦的事情——如果这些书只是像电脑那样拷贝到自己的脑子里,那还可以拿出来用记忆去品读,可问题在于这些书就像是他一个字一个字写进去一样,他完全记得里面的东西。好在这种功能有一个好处,就是那些原本张非以为自己要花两年才能攻读得透的高考资料此时已被自己的完全记到脑子里了,题目在脑子里面找到了同样通过记忆写到脑子里的答案,也就是说,如果现在叫他去参加高考的话,再怎么不济也能高个很不错的分数出来了——题海战嘛,总能出高分状元。
“靠!我是不是变成机器人了?”张非站在镜子前面看着自己一丝不挂的身体,威尔一样的体形,线条明显的肌肉,还有可以让女人发疯的下体,每分钟四十次的强有力的心脏……更要命的是脑子里那些东西……难以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难道是那种病?张非记得前世在网上看过一则这样的新闻:美国连线杂志报道了一则奇闻,一名叫吉尔·普莱斯的美国女子拥有一项其他人没有的异能,就是她能回忆出从她14岁后个人生活中发生的所有细节。她能记住每一个痛苦和快乐的瞬间,从当天享用的菜肴到当日发生的时事,她都能记得清清楚楚。而专家给他的诊断是她的过目不忘其实是一种病,也就是记忆强迫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