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十几天的沉默,时间如此之长,要不就是朝廷有重大的变故,又或者是朝廷在政策上有一些大的改变。
反正就不是什么好事。
绍兴十年七月十八日,也就是朱仙镇大捷的那一天,岳飞还没来得及与兄弟们庆贺,朝廷的命令终于姗姗来迟了。
钦差宣读完圣旨,然后把圣旨放在岳飞高举的手中。这时候的岳飞仿佛遭受到五雷轰顶一般,静静地跪立在地面上,久久不能说话。
这居然是一道班师诏。
岳飞知道自己输了,输给了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秦桧。
痛苦、无助、不解、彷徨、悲愤填膺等等,这些形容词恐怕都难以难以描述岳飞当时的心情。
不单是岳飞,相信大部分中国人看到这段历史时都会有情绪上的波动。
良久,岳飞拿起笔来,给高宗皇帝回了一封信。反对“措置班师”:“契勘金虏重兵尽聚东京,屡经败衄。锐气沮丧,内外震骇。闻之谍者,虏欲弃其辎重,疾走渡河。况今豪杰响风,士卒用命,天时人事,强弱已见,功及垂成。时不再来,机难轻失。臣日夜料之熟矣,惟陛下图之。”
岳飞的这片奏章写得言恳意切、一针见血、道尽了当时的形势,甚至被后世的史官评价为:“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诸葛孔明之风。”
可惜的是,这样一篇奏章。换来的是高宗皇帝的十二道金牌。
在宋朝,所谓的金牌,是一尺长的木制通信檄牌,上面刻有八个朱漆金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铺」;驿吏不得在驿站内进行交接,而只能在马背上依次传递。途中如有延误,必受严惩,「稽留一天罪至配流」。
这种金牌,就是皇帝下达紧急命令所专用的的快递急件。
沈括在《梦溪笔谈?官政》中记载道:“驿传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四百里。唯军兴则用之。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
根据《鄂王行实编年》的记载,这十二道金牌是在同一天送抵岳飞的宣抚司衙门之内………“一日而奉金书字牌者十有二”。
这十二道金牌都只有同一个命令,让岳家军马上班师回朝;而且语气之坚定、措辞之严厉,根本不容反驳。
这种情况,可谓是史无前例,足以知道事情之危急和朝廷的决心。
看来是一定要班师不可了,否则就是犯了逆上谋反的大罪。
面对这种情况,愚忠致孝的岳飞又怎敢违抗,悲愤交加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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