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店,女宿舍严禁男生进入,他便从楼外的水管爬上女宿舍三楼,给夏天送了那碗烫乎乎的粥。
那时候,夏天觉得他是万能的,万能到她暗许芳心,万能她忘却了远在国外的未婚夫,那个未婚夫,夏天不知道是什么样子,是否和思然一样优秀?又是否,有思然这样好看?妈妈说,赫连桐的父母是明星,他遗传了父亲的基因,长得很是阴柔美丽,夏天觉得怪异,一个男人用美丽来形容?会不会有点娘?
不过不管是什么样子,不管她小时候是不是曾想嫁给那个赫连桐,但总之,她现在是不想了,在她眼里,赫连桐就是个只听过名字没见过真人的陌生人,况且他还是在国外上学了,据说留学生有部分很奢靡淫乱,赫连桐的家境与兰家相当,夏天能想到的赫连桐形象,就是一个挥霍无度的胖子冤大头,她才不要嫁给这个低俗的人!她要退婚!
“你也很好啊,家在京城,能留在京城,像我就比较惨了,如果我再找不到工作,就要回s城相亲了,我不想回去。”柳韵唉声叹息,她的父母很着急她的婚事,柳韵今年24岁,家乡大部分的女孩子都是22岁结婚的,是以,他父母急白了头浴室里的好朋友。
“老大,你不用担心的,现在还有时间,不着急。”夏天温声安慰。
“你当然不着急了,你可是上流社会啊,就是一辈子不做事也能环游世界的。”绮纱凉凉的说,兰夏天跟他们这群人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他们的家境虽然不是那么差,但是跟兰夏天一比,那就天壤之别的。绮纱带的钻石项链,是她拼死拼活用课外时间去走秀,做平面模特儿写真模特儿,努力了大半年才舍得入手的,三十几万的项链,放眼全校,只有那么几个人买得起,绮纱因此感到自己的不同的,人上之人。但这样的项链,在兰夏天眼里,挥挥小指头就买得上。
思然的家境其实不错,在几个重点城市都有房子,但是他跟兰夏天的差距仍旧明显,兰夏天住得是京城市中心的四合院,住得是美国华盛顿的豪宅,住得是英国伦敦的古典旧址,住得是瑞士苏黎世的城堡,她是个住在金字塔顶端的人,尽管她愿意亲近他们,跟他们一样aa制,迁就他们的消费观,跟他们买一样价格的衣服,吃一样价格的平民食物,可她骨子里流的仍然是高贵的血统,这是他们越长大就越发现的差距。
在学校里,大家说思然也算个富二代,可他要是跟兰夏天站到一块,那就成了吃软饭。
绮纱家境没思然那么好,但也是相同水平,而且绮纱一点都不堕落,家境不错的她不仅长得好看,还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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