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旭尧将青瓷小杯握在手里转了两圈,才开口道:“父亲一切安好,你就不用哭鼻子啦,寄了平安信回来,我拿给你看。”
“这——”明秀瞪了陆旭尧一眼,将信折叠好递给陆旭尧,以眼神示意‘表哥你要害死表妹么,这哪是舅舅写的信。’
偌大张白纸就四个力透纸背的字——平安,勿念。字体很工整,噗……有点像初学者练书法时描红的大字,横平竖直,看得出来主人写字时很认真,全神贯注,生怕字缺了笔画。感觉就像是小学生写的格子字,明秀忍不住笑出来,落差太大了。
陆旭尧无视明秀杀必死视线,气定神闲的将‘家书’收起来,道:“不是说要去庄子上么?得巧我这会儿有空,我送你过去。”
“咦,表哥你不陪着我啊?——实在是太好啦!”
陆旭尧:“……”见过过河拆桥的,没见过河还没过,就要拆桥的。偏他拿明秀没有半点办法,要是明秀少一根汗毛,不说那谁谁,就是父亲那关他都过不了。
……
“我打量着姑娘身条抽长了几寸呢,这不这夏季的衣裳穿着都有些短了。”
明秀平时注重养生,锻炼又有规划,再者本来也又才十三岁,身量抽长是正常的,平日里看不出来,这和以往一比就能看得出来,短短两个月竟长高了两寸多。
海棠红薄纱斜襟褶子,白色纱裙,水红长宫绦压裙,梳着弯月髻,覆额的刘海,鬓边的两缕头发于耳畔扎紧,扎成了麻花辫,干净利落之余带着紧致精巧,越显得腰肢纤袅,体态轻盈,纤腰如峰,明艳大方。
哪里还有半分之前‘沈明秀’的畏缩之气,眉宇间的张扬仍在,不同的是‘沈明秀’是色厉内荏,明秀则是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高傲。她的出身,她的经历,渐渐的融入到‘沈明秀’身上,将原本那股明丽鲜艳绽放出来。
“姑娘,过几日就是七夕乞巧节,往常乞巧节都是皇家来办的,只今年皇上御驾亲征,便没得办了。不过奴婢听说没得宫里办的乞巧会,也有个几家商会联合办的鹊桥会,热闹的紧。姑娘来庄子上也有小半个月了,也不嫌闷得慌,不如去瞧瞧热闹?这鹊桥会就是个给千金小姐玩耍的地方,规矩礼仪也没那么拘束的。”
“鹊桥会?”明秀拿笔的手一顿,慢慢的笑了。
绣凤不禁一哆嗦,姑娘这又是想到什么了?
“去,怎么不去——”明秀将画笔放下,看着画上的一池荷花,撇撇嘴,好久没动笔了都觉得生疏了,她还是擅长画人物画啊,可惜没那个机会。“等过了七夕,也该回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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