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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到陆府的庄子上哪是一味游玩纳凉的,比起沈府的庄子,这里马场比武场一应俱全,锻炼起来也得心应手。再者没那么蝎蝎螫螫,也不用顾忌暗处投来的不明视线,那匹小母马从上次来骑马后就一直养在庄子上。
想起世子爷捎带回来的‘家书’,明秀心里酸酸涨涨的。可她不是真?十三岁?会情窦初开的小女孩,芯子里是高傲又自信的沈上校,这场穿越不是她想要的。
‘既来之,则安之’的矫情话就不必说,她的高傲也不允许她随波逐流,就那么浑浑噩噩的做个安分守己的大家闺秀——选秀不过就嫁个门当户对的男人,然后困守在后院的那一亩三分地搞宅斗——这样的生活从来不是她想要的。
世子爷的出现让明秀心动了。
命运啊,从来都是握在自己手心里的,明秀从来都这样坚信。
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比如锻炼身体。明秀折腾出来这么多事,除了宣告她不是个任人随意揉捏的软柿子外,就是想方设法的转移视线,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她想做的事,或者是远离那些无处不在的视线,暂时自在些。
显然,效果不错。
“哎——”感觉老了。
“姑娘?”绣凤出声提醒。
明秀低头一看,原本画上该题词的空白处被她不知不觉的写了四个字,眼神虚瞟,孩子气的鼓了鼓脸颊,略一思索又写了一行诗——‘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想想后面的诗,都不是什么吉利的寓意,再加上有几句她记得实在模糊哈。
——这点就比不上沈明嫣,唐诗宋词手到拈来,记忆力相当不错。
——不过,一池荷花边上题了这么两句诗,真的合适吗?
在绣凤的注视下,明秀诡异的升起了那么一点点羞涩,“咳咳,怎么了?”然后若无其事的将画儿收起来,耳朵尖儿却红了。
……
陆旭尧得知明秀要去鹊桥会,表情有些不自然,对上明秀清澈的目光,笑的温和带了揶揄道:“也好,不过明秀你穿针乞巧时可别穿不过去哦。”
明秀黑线,撇嘴道:“表哥,针我还是会穿的。”对上陆旭尧明显不信的目光,炸毛:“没想到表哥对乞巧节上的女儿家的事很了解嘛。”
陆旭尧笑眯眯道:“博闻强识罢了。”
明秀斜了他一眼,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得瑟的,“我是去玩耍,表哥你可要去?鹊桥会上怕有好些个闺秀碧玉,如今表哥还是孤家寡人的,说不定会来个金风玉露一相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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