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吗?」
男子看了一眼余小天,以自身经验判断带离他的最好办法就是:打昏他。虽然其中参杂自己的私心,不过这的确是最迅速的方法。
在余小天还未察觉对方不是室友时,男子便劈头朝他的后颈击去,霎时,余小天眼前一黑,华丽丽地昏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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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小天睁开眼便发现自己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暗红色调的客厅,精雕细琢的木桌椅、玫瑰色的壁纸、旁边摆放着一个小茶几,小茶几上有玻璃花瓶插着一朵玫瑰,旁边还有一个镶金边的沙发靠椅。
余小天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不是在作梦,立刻,脑袋清醒一百倍。
「我代替守叔向你道歉。守叔,我是要你『请』人,而非绑架。记住,没有下次了。」
余小天看着妇女,估计大约四十六、七岁,画着浓妆、带着方匡眼镜,尤其是那不苟言笑的模样,带给人严肃的形象以及强烈的压迫感。
而妇女口中的「守叔」大概便是站在一旁的黑衣大叔。
「是,夫人。」守叔微微欠身,恭敬地答覆。
「啊!就是你把老子绑过来!难怪声音这么熟悉!」余小天在守叔说完话后,脑袋立刻反射今早的发生的事,激动地站起来,指着守叔愤恨道。
妇女对于余小天的行为并不在意,淡淡地开口:「余小天,在t大唸书,无父无母,和餐厅老闆蓝店长是好友,喜欢系花白富美但迟迟不敢表达心跡。」
余小天恼羞成怒地坐回位置,盘起双手,瞇眼看向妇女道:「你想要什么?不对,你是谁?」
妇女眼镜下闪过一抹精光,原本以为余小天跟他的名字一样天(没)真(脑),没想到其实不是如此。
妇女刻意回避第二个问题,回应:「昨晚你捡到的红包是我刻意放的,作为我儿子冥婚的聘金。」
余小天耸耸肩,表示并不介意对方忽略他的问题,但是,要有多雷人才能碰到「男鬼+同性恋」,他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竟然碰到这档子事,何况他根本不喜欢男人!。余小天同志在内心悲痛地想。
「很抱歉我做不到,你还是另找他人吧,红包我会交还。」余小天严肃地盯着妇女,妇女面无表情地回应:「拒绝可以,但我家儿子已经看上你了,恐怕你这辈子都很难摆脱得了他,甚至会倒一辈子的霉。这样吧,我把我的联络方式给你,哪天你回心转意随时打给我。」
余小天敷衍地点点头,将对方的电话握在手中,便随着守叔一起离开。
开什么玩笑,他可不要再回到这里,净是一堆狗屁倒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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