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雄了解了沈爱松的一些癖好和习惯,例如他喜欢玩3p,所以在沈爱松来重阳的第一天便把他带到了绝世,用意再明显不过了,他要让沈爱松和绝世起冲突,从而在中间煽风点火,让沈爱松干掉叶晨,其实真要说起来,叶晨和冯雄之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没到不死不休的地步,但冯雄为什么要置叶晨于死地,恐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冯大少,你脑子进水了吗?别说是沈爱松,就是沈疯子亲自来绝世,欺负我的人,我也不会放过他。”叶晨看白痴一样看着冯雄,这家伙还真是死性不改,难道他就不知道换换手段吗?总玩一招,他也不嫌腻,对身边的徐川说道“把那个女孩带走,送去医院检查一下。”
徐川应了一声,踱步走过去,脸上表情依旧木讷,拉起女孩就往外走。
冯雄自然不会阻拦,一只鸡而已,要不是沈爱松喜欢,他才不会碰,对他来说,良家才是最爱。
“怎么?想杀人灭口?”冯雄给自己倒了杯酒,脸上笑意盎然。
叶晨懒得搭理他,点燃根烟,不耐烦的说道“邹默,把这个傻b扔出去。”
邹默早就看冯雄不爽了,敢和老板作对,真他娘的不知死活,如果不是叶晨在,恐怕他就早动手把这个居然长得比他还有点小帅的傻b公子哥打的生活不能自理了,此时听到叶晨的话,嘿嘿一笑,蹬蹬蹬,几步便来到冯雄身前,顺手抄起桌上的啤酒瓶子就直接朝冯雄的脑袋砸去,可惜被反应过来的冯雄躲了过去,论武力,冯雄哪是邹默的对手,三下五除二就被打翻在地,被邹默抓着一条腿,就像是拖死狗一样。
冯雄没有再说什么豪言壮语,威胁报复之类的话语,也没爆粗口,怨毒的眼神死死盯着坐在沙发上老神在在抽烟的叶晨,俗话说会咬人的狗不叫,这话用在冯雄身上倒也贴切。
邹默拖着他直接进了电梯,然后到一层大厅的时候,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露出一抹坏笑,叫过来两个保安,让他们按住冯雄,然后邹默在冯雄的破口大骂之中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撕碎。
“把他扔出去。”
邹默站起身怕了拍手,看着已经赤条条的冯雄,十分满意自己的杰作,吩咐了一声,然后直接上楼。两个保安抬起冯雄,一路小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