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再说。
一碗白生生圆润饱满的米饭已经摆上桌,而某人正好不在,绯云端起就吃。
红烧小排,焦脆鲜香,正是她喜欢的微辣,味道比在迎宾楼吃的还好,可怜绯云穿过来几年就没吃过这么可口的饭菜,以前当扫把星时,能吃饱就不错了……
吐出一块小骨,快迅又塞进一块,决定今天就算被罚死,也做个饱死鬼。
筷子正在伸向另一块,面前横出一只修长干净的手来,那手里,端着一碗鲜香诱人的高汤,浓浓的,一看就是炖了不少时辰。
不用猜,也知道手的主人是谁,绯云不敢抬眼。
“先喝口汤了再吃。”大提琴般醇厚的嗓音,透着漫不经心。
绯云哽住,鼓着眼睛看他。
“吃点东西都比别人蠢!”他很嫌弃地拍了拍她的背,汤碗很不耐烦地往她嘴边送。
绯云哽得急了,就着他的手一气喝了小半碗。
抹了小嘴,绯云捂着滚圆的肚子打了个嗝,很有良心地说道:“爷真好!”
“然后呢?”
然后?怎么又是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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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靖北侯府赴宴
这桌饭菜又不是专门给她做的,他只是好心没罚她……绯云刚升起的一点子感激又散了,偷抬眼,就见那人正挑了眉看她,黑曜石般的眸子微眯着,散发着危险气息。
绯云立即没骨气地起身:“所以,二爷您还算是个好主子。”
他等半天,就得了这么点好评!
黑脸将她拽起往外拖。
绯云还没吃饱,眼巴巴地看着热腾腾的黄焖鸡直流口水,勾住桌脚哀嚎:“爷,爷,好歹让我吃饱哇……”
他还真的顿住,歪了头睨她:“还想吃?”
绯云鸡啄米一样点头!
“那好,念一遍《桃夭》给爷听。”他放开她,好整以暇地坐在正位。
绯云瘪瘪嘴,像个小学生一样站在他面前,有多久没有背过书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抄了一个时辰,这几句自是背得的,不情不愿地背完,偷偷抬眸,却见他耳根爬上异样的绯红,慢慢在两颊晕开!
他……他这是在在害羞?
绯云惊愕,“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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