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热月8日,在罗伯斯庇尔的最后一次发言结束后,议会又抛弃了他,将这位新时代的暴君送上了断头台。
这幅画面看起来昏天黑地,但它却十分准确地表述了当时的历史画面。议会若是兴奋和头脑发昏到一定程度,就会表现出极端的特点。它会变成不稳定的流体,受制于一切刺激。
在1848年,议会再一次向我们展示了它的极端多变性,一刻不停地从一种感情转向另一种截然相反的感情。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一次次的动荡中,议会多次因为自己的分裂、嫉妒和猜疑,也因为它的盲信和无节制的愿望而坠入地狱。
当议员们聚集在一起,议会的质朴和天真与它的普遍怀疑不相上下。与毫无法律意识、不知纪律为何物的表现相伴的,是放肆的恐怖和幻想。在这些方面,即使是乡下人和孩子也比他们强。
他们的冷酷和他们的缺乏耐心一样严重,他们的残暴与驯顺不相上下。这种状态是性格不成熟以及缺乏教养的自然结果。没有什么事情能让这种人吃惊,但任何事情都会让他们慌乱。出于恐惧或出于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他们既能赴汤蹈火,也会胆小如鼠。
他们不管原因和后果,不在乎事物之间的关系。他们忽而灰心丧气,忽而斗志昂扬。
他们很容易受惊慌情绪的影响,不是过于紧张就是过于沮丧,从来不会处在环境所要求的心境或状态中。他们甚至比流水还易变,头脑混乱、行为无常。像这样的议会,我们又能指望他们提供什么样的政府基础呢?
幸运的是,上述这些在议会中看到的特点,并非经常出现。议会只是在某些时刻才会成为一个群体,在大多数情况下,组成议会的个人仍保持着自己的个性,这解释了议会为何能够制定出十分出色的法律。
其实,这些法律的作者都是极富学识的专家,他们是在自己安静的书房里拟订草稿的。因此,表决通过的法律,其实是个人而不是集体的产物,于是这些法律当然就代表着最好、最健全的法律。只有当一系列修正案把它们变成集体努力的产物时,它们才有可能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专家阻止着议会通过一些考虑不周全或行不通的政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专家是群体暂时的领袖。议会影响不到他,他却可以影响到议会。
(9)议会的两大险情(上)
现在我们就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问题——既然我们了解到议会是如此的愚蠢,那么它是否还有存在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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