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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狂傲的曾经蔑视并拒绝和他一起喝酒的大报记者们,让他们把自己的心肝肺生吞下去吧。
在他们看来劳厄兹是个贱民,因为他有一个不同的信仰。如果他不这么有能力,如果他是个没本事的笨蛋,那些大报的行家们或许会原谅他为《国民闲话报》写稿。就像人们会原谅一个头脑迟钝的小丑。可是劳厄兹很能干,他具备一个出色的记者的素质——机敏,有胆量和敏锐的眼光,他有惊人的能量和忍耐力。
阻碍他的是他的固执,这个性格让他的上司们深恶痛绝。让他们同样厌恶的还有他无法把自己与故事剥离开来的事实。在劳厄兹身上有一种赤裸裸的欲望要引起别人注意,就是经常被旁人误称的自我感。劳厄兹长得粗笨而丑陋,个子又矮小。他的眼睛像老鼠一样,而且他眼睛里闪的光亮像在沥青马路上的屎尿反射的亮光。
他在大牌报社工作了整整十年,直到他弄明白永远不会有人给分派去白宫的活。他看明白他的出版商们会把他的腿累断,利用他直到他变成一个累垮了、不中用的老醉鬼,在一张没有前途的桌子前伏案耕耘,不可避免地向死期靠拢,不是肝硬化就是因房事碎死。
他们需要的是他的报道,不是弗雷迪本人。他们给他最高的薪水,可是对于需要买女色的人来说,那其实算不了很多的钱。他们拍他的后背跟他说他有很多才干,可是他们连一个专名停车位都不愿意给他。
1969年的一个晚上,在办公室改写报道的时候,弗雷迪突然醒悟了。
弗兰克·拉金坐在他旁边做电话记录。这是给年老记者们分派的活。弗兰克·拉金当时五十五岁了,可他看起来像七十似的。他的眼睛像牡蛎一样,还每隔半小时去他的衣箱里拿酒喝。弗雷迪从他坐的地方就能闻到酒气。
拉金站起来蹒跚地走到编辑的小隔断里,那儿是个女编辑。他用沙哑的嗓音低声和她说话。弗雷迪经常听别人的交谈。
拉金想请女编辑帮他从卫生间里的自动售货机里取一片卫生巾给他,他膀胱的出血程度已经非用卫生巾不可了。
弗雷迪打稿的手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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