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起、表证与里证并见,在临证时必须分清疾病的标本主次、轻重缓急。“甚者独行,间者并行”,是指采取“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和“标本同治”的方法进行治疗,也即明辨标本缓急的治疗原则。
急则治其标,是指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若现紧急危重证候,危及患者生命,就应先行解除,后再治本。如鼓胀见重度腹水,致呼吸喘促,难以平卧,二便不利,若正气可支,就应攻逐利水,以治其标,待水消病缓,再予补脾养肝,以图其本。
缓则治其本,是指在病情缓和的情况下,应从根本上治疗疾病。因标病由本病而生,消除本病,标病自然随之而解。如阴虚咯血,则咯血为标,阴虚为本,若咯血量少,标症不急,当滋阴润肺,从根本上治疗咯血,阴虚之本得治,则咯血之标自除。在标本俱急的情况下,必须采取标本同治的原则。如水肿见咳喘、胸满、腰痛、小便不利、一身尽肿、恶寒等症,其本为肾虚水泛,标为风寒束肺,乃标本均急之候,必须用温肾助阳、发汗、利小便的治法,温里解表。
4。把握动态变化
疾病的过程是邪正斗争,此消彼长,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疾病的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病理特点。因此,必须把握其动态变化,分阶段进行治疗。
外感病证,初期阶段邪气未盛,正气未衰,病较轻浅,可即发散祛邪;进入中期,病邪深入,病情加重,更当着重祛邪,减其病势;迨至后期,邪气渐衰,正气未复,既要继续祛除余邪,又要扶正以祛邪,使邪去正复0这是把握动态变化治疗原则在外感病证方面的应用。
内伤病证,初病之时,一般不宜用峻猛药物;进入中期,大多正气渐虚,治当轻补;或有因气、血、痰、火郁结而成实证,需用峻剂而治者,亦只宜暂用;及至末期,久虚成损,则宜调气血,养五脏,兼顾其实。如徽瘕,病之初起,其积未坚,治宜消散之;进入中期,所积渐坚,治宜软化之;转入后期,正气已虚,则宜攻补兼施,审其主次处理。
5。顺应异法方宜
疾病的发生、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时令气候、地理环境等,尤其是患者体质因素的影响更为明显。因此,在治疗疾病时,必须根据季节、气候、地区、病人的体质、年龄等不同特点而选用适宜治疗方法,此即顺应异法方宜的治疗原则,具体包括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三个方面。
四时气候的变化对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均会产生一定影响。即使一日之内,人体的气血也依经络循行有一定的流注次序。因此,在病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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