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上凶手来不及再走进去盗取丽兰身上的首饰。现在就可以假定、那个真正的凶手,分明在打枪以前就用刀刺死丽兰;刺死以后,拿了首饰出去;那时以后,赵伯雄才站在短墙外面开枪;这样,时间上的矛盾,的确可以解除了。不过那个用刀行刺的凶手是谁?果真是李守琦吗?还是见财起意,凶手竟是老毛?或者竟是那李芝范或金梅?但行刺时丽兰怎么没有挣扎,也不发呼救的声音?并且桌子上还有余酒,好像伊很客气地招待那凶手,这也是解释不通的。老毛那双脚上的皮鞋,的确很像那个甲印。如果是的,他又为什么秘密地进去?因为据他的自供,并不曾承认这一点。那么,行凶的可会竟然是老毛?(看到包朗的作用了吧,他负责的就是把水搅混,把读者的头脑搞乱——狄仁杰注)
我的手表上已指三点钟。我便放弃了这没结果的推想,关照了一声施桂,便出发向王家去。我坐在黄包车上,还踌躇着见了那李芝范怎样措辞。因为我要查访李守琦的行动,也不能不小心一点,免得引起他的疑忌。不过我这心思也是白费的,我虽构成了几种谈话的步骤,实际上竟毫无用处。
我在青蒲路二十七号门前停车的时候,瞧见大同路的转角站着一个身材瘦小穿黑衣的人。这人一瞧见我下车,就慢慢地走开去,模样儿有些可疑。这个人好像是派在那里监视的探伙,不过我不认识他。我并不顾忌,就推开了那盘花的铁门走进去。那铁门虚掩着,我推门时动作很轻,走到里面,也不见人。客室中的黄纱窗帘密密地下着,静悄悄地没有声息。我先向右手里老毛的门房瞧瞧,那门关着。我就直接走到门房门口,用手指在门上弹了两响,没有回音。我顺手把门钮一旋,也是虚掩着没有下锁。老毛不在里面,那双污旧的黄皮鞋,却留在一只小方桌的底下。我走进去拿起一只皮鞋一瞧,鞋底上已有一个洞,我从衣袋中摸出软尺来一量,果真是十一英寸六。
这个发现,又不能不使我感到惊喜。原来这老毛也是有关系的!可是我刚才把皮鞋放在原处,回转身来,正要退出门房,骤然间瞧见那头发花白的老毛正站在门外,一双小而圆的鼠目,惊异地向我凝视。他的脚上已换了一双黑哔叽蒲鞋面鞋子。接着他张开了缺齿的嘴唇向我开口了。
“先生,你——你——”他分明要问我在他房里做什么,却因着有所顾忌而不敢直截地说出来。
我答道:“老毛,我来找你。”
“找我?有什么事。”
我觉得有些难于回答,我当然不愿把察验他的皮鞋故事就告诉他。我含糊地说:“你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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