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必争地寻找着什么。好像他们知道公安手里还没有什么证据,换句话说,就是他们内部有人,非常清楚检举人还没有把重要的东西交给公安,所以他们要尽快找到检举人。还有一点就是,公安开始调查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就安排我跟姓孟的一起出了趟差,结果,我莫名其妙地丢掉了公司的四十万块进货款。当时钱就压在我的枕头下面,房间里只我一个人,可一觉醒来那些钱就像长了翅膀,不见了。一开始我还挺纳闷,搞不清小偷怎么会知道我带着那么多钱,梁上君子的手段怎么那么巧妙,一个劲儿地怪自己怎么睡得那么死。但后来我就想,是不是他们已经摸到了我就是检举人,想用这件事套住我?接下来这种猜测就得到了证实。他们抓住丢钱这事大做文章,软硬兼施,一会劝我不要与公司为敌,搞垮公司就是砸自己的饭碗,一会又板起脸来说那些公款丢得很蹊跷,难以置信,贪污四十万轻则可以让蹲二十年大牢,重则可以判死刑。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自己很危险,也一时弄不清他们到底是怎么就认定了我。你想,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安排我去度假,我能不多个心眼儿吗?至少,这也是他们对我施加压力有意采取的一种手段吧。
“夕明湾是非去不可的,他们到底要玩什么花样我也一时猜不透,但无论如何我得做好最坏的打算,反正不想把材料交给他们。我特意买了件游泳衣,是有一道道皱折的那一种。它最大的好处就是里面塞点什么进去,别人很难看得出来。我就买了一件大号背心,改成了一个带有很多小兜的连裆内衣,然后把百元钞票十张一组缝死到兜里。其实我准备这些的时候,是想万一情况不对就假借游泳逃脱掉,即使不需要那样,把钱藏在内衣里也比较安全。那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他们提议下午游泳,我回到房间穿游泳衣的时候就把它套在了里边,结果还真的有备无患了。”
“嘿,还真有你的!”方胜男不禁感叹道。方胜男一直很佩服自己的这位朋友,感叹一句便立刻收住双唇,生怕惊动了什么似的,恢复到屏息静气的状态听下去。
这时田芬叹了口长气,接着说:“虽说事前也有所准备,但一人在外,有家不敢回,东躲西藏的日子真的很辛酸。那天下水前,我脱掉了罩在外边的衣服,外衣里装着我的身份证和信用卡。从缜密的角度讲,把这两样东西也一起缝到内衣里才对,可是出差在外又时不时地需要拿出来用,很不方便,再说我事前也没想到会在那天下午,在那种情况下会被迫离开。辗转了几个地方,稳定在比较安全的东州之后,身份证就成了最需要的东西。住店要,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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