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军工企业发展民品、以民养军,不属于党政军经商的范畴,这和党政军机关做生意完全是两回事嘛!至于国防科工委机关要做生意,那就是不允许的!我要查他们,有没有这种事。”
辩论到最后,没想到父亲竟勃然大怒,脸一沉,喝道:“混账话!”
其实我讲的是实情。有甜头的事,谁不想上,既然国防工业可以武器出口,军队凭什么就不能搞?军队做武器生意,各个机部不干了,你从我们这压价买了去,又高价卖出去,抢了我们的市场,那我们就不给你了,看你卖什么。父亲说,军队就不要搞了,国防工业赚的钱是上交国家的,国家再返给它搞技术改造,是用于发展武器装备的。但现在这年头,谁还听这些。拱来拱去,最终还是被他们给拱成了。军工企业可以,为什么我们军办企业就不行?军工企业你卖你的,我们军办企业卖我们的,井水不犯河水。
我的朋友们都说,你爸也太不识时务了!
说到这里,要澄清一个概念。军工企业和军办企业,虽只一字之差,但不属同一范畴。我们通常所指的国防经费、国防支出,或者说军费、军费支出,是指专供人民解放军使用的专项经费,不包括国防工业的支出费用。国防工业和科研的费用在国家财政上归入经济建设支出。按照国家的财政制度,军工企业的税金和利润要上缴国家财政,和军费没有任何必然关系。而军办企业受军队控制,收入归军队所有。
我从来没有被父亲劈头盖脸地如此骂过。他当着家里人和秘书、工作人员很多人的面,痛斥了我一番。我解释说,百家争鸣,这也是一家之言嘛。他根本不听,怒火难消:
“木必先朽而虫始蛀之!我看要垮台就垮在这上面。”
在他眼里,我好像已经是个腐败分子了。我很尴尬,但我能理解他。他有气,而且非常的生气。
他不是个守旧之人,1977年复出后,他一向力主改革开放。在改革中,难免会有各式各样的意见和办法提出,他还是老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他也不反对中央提出的“大胆地试,对的就坚持,错了的,改过来就是了”。但这次,他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了。
他说:“不错,军队经商的目的是为了以军养军,我不否定这些同志的出发点。但要害不在这里。不是个养不养得起军队的问题,而是用这种方式养出来的,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
“是人民可以信赖的军队吗?是在外敌入侵时能够英勇作战、不怕牺牲的军队吗?”
“军队一旦向钱看了,军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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