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瑟瑟发抖的跪在他的面前,他一点都不知道这位身份尊贵的少年到底为什么要来这种根本招待不起他的小地方。
法纳斯。
玫瑰王朝的第七王子。也是现任国王最宠爱的,最小的儿子。
他们嘴里的佣兵团此时正在路上,首领背上背着一把巨剑,手臂鼓气的肌肉证明了他是个以力量取胜的战士。而他的身边,与他并排骑着马的是一位手持法杖的年轻法师,他压了压他的宽檐帽,开口道,“科尔,话说那个小王子真的那么慷慨吗?”他还是有点不相信,说什么“龙穴中的财宝都贵他们,而他只需要那颗能够拿来打造无匹宝剑的龙牙”。
“哼……玫瑰王朝的小二世祖,是不会理解龙穴宝藏是多么诱人的东西的。”科多冷笑一声,言语中倒是充满了对法纳斯的鄙夷——他们是刀头舔血活下来的佣兵,只要出得起价,什么任务都会接下的。
他们收了三千枚金币的佣金——毕竟是猎龙,这种事情还是要赌上命的。但是如果成功了,那小王子拿走可以铸剑的龙牙,还有能够拿来编织轻盈却刀枪不入盔甲的龙鳞,其余的东西都归他们。
这是笔诱人的买卖。
太诱人了以至于连大陆上臭名昭著大名鼎鼎的“饿狼”佣兵团都忍不住来掺了一脚。
之所以说他们大名鼎鼎,是因为他们接受的工作,从来没有一件不是完美完成的。
而之所以说他们臭名昭著,是因为没有任务的时候,他们同杀人不眨眼的强盗没有什么两样,他们从来不缺加入的人,也一直有加入者死去,活下来的,才是一等一的强者。
“饿狼”在上一次的任务中,招募到了一个好手,法师侧过头来看着身后背着剑的黑发剑士——一般来说,有的人认为这种发色是不祥的,而且这种发色居然还出现在了一个精灵的身上——不,精灵会参与毫无意义的屠杀这种事情,本身就是匪夷所思的。
背着剑的年轻、俊美的精灵剑士有着一头夜一样黑的长发,被严谨的编在脑后,他的肤色是看上去没有血色的白色,而黑色的头发就更加显得他很苍白了。
漂亮,迅速,强大。
这就是法师伦德尔对于这位新加入的同伴的评价。
他们从来不管新加入的同伴是做什么的,哪怕他是个被帝国通缉的杀人狂,只要有实力,他们来者不拒——这支让人闻风丧胆的佣兵团里从来不缺疯子,杀人狂和变态。
连伦德尔自己都是个让人觉得恐惧异常的死灵法师。
而他们的老大科多,关于他的可怕传说在晚上能让啼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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