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觉得跟乔松相处很舒服,这女人大气,身手好,还有这一手不错的缝合功夫,非常适合做一个杀手的妻子,如果就这样过一辈子,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如果不考虑他的心还在泽安那里的话。
顾泽安呐!
林夜闭了闭眼。
每次念及这个名字,他都觉得心里像是扎进一根木刺,心不动的时候不疼,一旦跳跃,那根木刺就会随着节奏一下下地贯穿心脏,让他疼得万念俱灰,生无可恋,然而,即便如此,他也不敢死,有女儿在,他也不能死,也因而更加不能忘记。
乔松见他出神,且表情空洞,知道他又在想念某人,不免无奈地摇摇头,心道,顾泽安啊,顾泽安,真是祸水中的祸水,然而,为什么他忘不了,而自己却能心如止水呢?
她想了想,是她善变?还是她成熟了?其实她更相信是她寡情,但不管怎么说,她都庆幸自己没有被淹没在感情的泥淖之中。
或者不在局中,人就睿智了吧。
无论他是姿色过人也好,还是权势熏天、富贵逼人也罢,这些在她看来,恰好是他高不可攀,不可轻易对其动情的所有理由,她绝对有资格对他不屑一顾。
所以,她不懂林夜,也理解不了对顾泽安趋之若鹜的那些女人——无论是真情所致的无法忘却,还是自不量力的一意孤行,她都觉得太傻。
灰姑娘之所以成功,首先是因为她是一个权|贵嫡女,而灰姑娘的故事之所以传唱,则是因为她是一个普通人难以经历的传奇。
传奇有,然而不会常有。
爱一个人并不可怕,盲目的爱一个人才可怕,然而,比这更可怕的是像林夜这样,明知不可能,却一生无法自拔。
她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人,所以,她既不会对顾泽安动心,也不会丧心病狂、自以为是的要乔庄去找他亲爸爸,以孩子为工具要挟爱情,那不是她这个爱子如命的好妈妈做的事情。
她有自知之明!
“该忘记就忘记吧,一个直男癌患者而已,”她把绷带和染血的衣物放进一只破旧的铁桶里,倒上酒精,扔了跟火柴进去,然后打开换气扇。
林夜原本要说什么,然而却被她这种自然而然的动作吓了一跳,“你怎么会这样做?”
乔松哈哈一笑,“难道不该这样做吗?”当年都是这么做的嘛,“我去给你下点面条,你等一会儿。”
林夜忙活一夜,真的饿了,也不拒绝,起身跟乔松一起去了厨房。
“我不是不想忘,而是忘不掉……”林夜趴在小吧台上,神色憔悴、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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