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放这些年一直辗转各个地方,去过不同的城市。因为她没什么牵挂,有时候被老板压榨得狠了,当面骂他傻逼收拾行李就走。当然这是她刚开始两年的常态,后来她发现,不管到哪儿都是一样的,剥削罢了,尽管形式程度有差别。
然后她就投降了——因为她要攒钱,她也不知道她攒钱要干什么,但卡里的钱就是刘放的胆,当她卡里钱稍微多点的时候,她就敢对老板说“傻逼”,当她卡里钱少的时候,只能给人家装孙子。加上她又没什么别的爱好开支,林林总总这些年算下来也存了有十几万,除此之外,她一无所有。
刘放从小在北方长大,但她也没那么娇气,随便把她甩到哪个地方她也能活得挺自在。她是偶然来过一次c市,就顺便在这干一段时间,没想到一待就是两年。通常上午她在码头那边接些散活儿,拉货就当锻炼身体了,下午的时候去老狗店里收银。
老狗本名叫徐志杰,属狗,是她刚来c市时认识的,一家自营超市的老板,叁十多岁,是个退伍军人,人还挺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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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街边的烧烤摊和大排档的棚子支楞起来,橘黄灯泡线用竹竿一个连一个地支起来,像是缓缓拉开舞台的幕布。这座城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来了?怎么这么慢。”老狗占了一个靠边的桌,上了一些小菜没点酒,估计在等刘放,木板折迭桌和塑料独凳是街边烧烤的标配。
“回去收拾了下房间。”刘放熟稔地坐下,“王哥,老样式再加一扎山啤。”
“好勒——”
“就你那狗窝还收拾个屁呀。”老狗的寸头黑脸在他笑起来的时候格外迷人。
刘放瘪嘴。
“欸,对了,你那码头的活还在做吗?”
“在做,咋了。”刘放捻几颗凉拌胡豆嚼得很香。
“我朋友那最近有个活儿,比你码头拉货挣得多还没那么累,你要不要来。”
“干什么的?”
“跑出租的,半天班,他最近老婆月份大了喊着让他伺候,他又不敢撂公司挑子,这几个月让你每天替他半天行不。”
“这……我听着咋这么没谱呢?他公司能让?”刘放刷刷拆开一次性筷子,挑眉问道。
“规定是不准,但,,,可以灵活变通嘛。”
刘放放下筷子,眯起眼睛看他。刘放随便穿了个大号黑t恤和长裤,踩着拖鞋就来了,在暖黄的灯光下,能看清刘放的蓬松的长发随意在脑后挽一个髻,几缕碎发垂在耳边,给她冷清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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