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世阳光中,飞舞尘土里,老上海的某处民宅,幽静的厢房一角,留声机慢慢放出歌声。身着旗袍的女子,素手挽起唱针。
歌声戛然而止。
路语茗不但完美地完成了演唱,而且用小众的爵士打动了所有人。这一曲完毕,众人已经不在关注伴奏了。
梁阳情不自禁地站起来鼓掌:“太厉害了!技高一筹!小路太让我震惊了!嗓音被他运用的很特别!爵士乐的精髓,他的即兴太美了!天马行空!”
没有即兴的爵士乐,是空有躯壳的。
“谁!是谁说小路嗓音不好的!谣言!他居然能练出这样磁性特殊的嗓音!还有这即兴技巧……”元希大惊失色,“妈呀,他居然这么厉害!我以后要怎么赢啊!”
“小元希,你就不要想东想西了。”贺菱琪一边鼓掌,一边安慰元希,“这样的技巧,还有即兴表演,大概路语茗都赢不了。”
元希嘟起嘴,胡闹:“我要给小路投反对票!他让我有威胁感了!”
这一场,路语茗用技术征服嘉宾,用完美的歌声演绎征服了所有观众,完胜!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因为内什么词躺枪,被锁了,今天试试用~回避下,应该不会被锁了吧……
正文、第136章
一位嘉宾投票等于一百现场观众投票;一位现场观众投票等于一千网上观众的投票。也就是说嘉宾一票等于网上一万票。
舞台后方的大屏幕上;元希真的把一票投给了公西臧。
元希你是来捣乱的吗?
观众纷纷送元希白眼。路语茗却连屏幕都没看;唱完就要和柯颜下台。
“小路;等等等等。”主持人拉住了路语茗;拿着话筒对台下观众说,“比赛的五首歌已经唱完两首,现场观众和嘉宾评委的投票结果也统计出来了。”
主持人说着话,公西臧也被工作人员请上了台。
“我们来听听两位参赛者对对方两首歌的评价吧。”主持人将话筒递给了公西臧,善意地给路语茗留下休息时间。
公西臧双手握住话筒,保持自己的轴对称;看向路语茗:“第一首显然我唱得好;第二首你只不过是仗着伴奏好!”
囧,主持人的脸立刻呈现一个大大的“囧”字。这特么的好歹客气下啊!从前公西臧不是很会煽情的嘛?什么小时候缺吃少穿爹不疼娘不爱只靠唱歌排解……现在虽说是擂台赛,难道连风度都不要了吗?
路语茗冷静克制:“滥情自是无情,《红唇白齿》很合适公西臧。《Just》用新奥尔良爵士的方法唱,发挥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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